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實習律師郭怡妘

March 4, 2012

歐洲參展停看聽──簡單步驟避免智財侵權爭議2  

(原始圖片來源:中華民國外交部)

今日世界貿易越來越興盛,許多廠商為了讓自己的產品多加曝光,紛紛參與歐洲各國所舉辦的商展,以爭取訂約機會或是合作機會。然而,這裡面其實含有許多顯在或潛在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可是有大大學問。

 

就如前陣子報導指出,中國廠商與我國廠商參與德國漢諾威電子展CeBIT時,遭到「圍剿」,51家廠商被突襲搜索,被扣押了68箱疑似侵權物品

 

所謂的智慧財產權侵權,是指例如產品之專利權遭到侵犯等;其他可能被指控者,尚有例如產地來源有誤人之嫌的情形等,像是使用一些象徵性的符號顏色,使人誤以為產品來自於歐洲。

 

這種情形主要在於,若是跨國智慧財產權之侵權,往往有執法上的不便;然而,若是各國廠商齊來參與商展,再藉此「一網打盡」侵權之廠商,則往往來得方便,而且由於侵權行為地就在歐洲,歐洲當地的法院因此取得管轄權,這對歐洲的廠商當然是比較方便的。

 

由於展期通常不長,執法的方法就要講究速效了。對於參展物品執法的方法,最有效快速的莫非就屬「臨時禁制令」了。所謂的歐洲的臨時禁制令,概念與美國法的禁制令相似,套用於此,就是禁止產商繼續參展,若附帶扣押令的話,甚至可以直接扣押疑似侵權物品,藉此取得侵權行為之直接證據。若廠商遭搜索扣押或禁止參展,損失不可謂為不大,有時最後到頭來才發現產品根本沒有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因此本文建議參展廠商:

 

一、          事先組織專家隊伍,包括熟諳外語之律師以及智慧財產權顧問等;


二、          瞭解舉辦國的智慧財產權法規;


三、         了解舉辦國有關智慧財產權取締之程序規定,例如在德國,發出禁

     制令之前,必須事先給予疑似侵權人辯護之機會並聽取其意見,此

     時廠商即可以提出「保護性文件」來為自己作初步辯護。


四、          若遭搜索扣押,立即要求查閱令狀的內容,並與智慧財產權顧問一

     同審查之;以及


五、          要求指控人提出證據等。

 

References

歐盟委員會與中國商務部《歐洲知識產權保護指南──歐洲展會知識產權保護》

歐盟委員會與中國商務部《展會中的知識產權保護──歐洲的經驗和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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