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役畢」是否構成就業歧視(下)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實習律師陳映青

 

2012-03-22

 

肆、 業界見解

一、 人力培訓之成本和風險[1]

企業培育人才需投入許多成本,若未役畢員工在培訓期間被徵召入伍,不僅培訓將中斷,造成日後重新培訓之額外支出,且員工役畢後之市場狀況無法預測,員工之個人目標變動亦將造成原企業人力上之損失。

二、 企業工作期間和人力運用調度之穩定[2]

考量事業單位招募員工即刻投入職場之人力需求即時性,以及工作銜接和訓練規劃之作業持續性。未役畢之求職者近期內即可能受徵召而入營服役,將影響受僱員工之工作期限和企業人力之運用、調度。

三、 形式規範無法改變實質之考量

另,企業在用人之考量上自有其內部之衡量標準,就業服務法對於就業勞工之保障僅係提供形式上規範,然其無法改變企業實質用人之決策。上述規範之限制僅會增加勞資雙方之求職和用人成本,無法改變企業用人生態。

伍、 學說見解

一、 是否構成歧視應個案認定[3]

關於體力、穩定度等職業需求未必與「役畢」具有絕對之相關性。且降低企業培訓成本、穩定人力運用調度等目的,與「限役畢」此一手段,未必符合比例原則。

是以,「役畢」此依求職條件限制是否構成就業歧視,應依個案情況個別考量其與職務之實質關聯正當性而定。

二、 函釋之見解有違法律明確性[4]

有認為,由於就業服務法對於「役畢」此一事項並無明確規定,加上「役畢」已為過去企業徵才時慣用之限制,為使企業對於「役畢」限制之適用有所依循,主管機關應修法訂定相關標準以供適用。

陸、 代結論 

以上總結民國100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做成之3份函釋,以及民國101年2月24日臺北市勞工局所舉辦之「役畢,是就業歧視?」專題論壇討論意見。

依勞工局函釋之見解,「役畢」一詞,因連接兵役法與體位區分標準等相關法令,使此一中性敘述背後隱含「年齡」、「容貌」和「身心障礙」等限制,而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就業歧視之虞。

依學說之見解,「役畢」之限制是否構成就業歧視依視個案情況個別認定。勞委會亦認為,應視「役畢」此一限制,是否係該職務性質、能力、條件上所必須者。若不符上述事由,則不得任以「役畢」此一條件限制求職者之工作權,應採其他更為適切之方式,如:報到期限、契約期間等方式為之,才不致違反就業歧視之規範。[5]

 

 

參考資料及連結:

1.徵才「限役畢」涉就業歧視? 北市辯論,TVBS新聞,2012年2月5日。

http://ppt.cc/0GE5 (最後閱覽日 20120322)

2.民國100年12月5日勞職業字第1000093538號函釋。

http://www.bola.taipei.gov.tw/public/Data/232017472471.pdf (最後閱覽日 20120322)

3.徵才限役畢 學者認為視工作判定 建議訂出甄選標準 企業指不符效率,灃禾快訊,2012年3月4日。

http://www.forwardhrm.com.tw/?f=Newsletters-Post&id=759 (最後閱覽日 20120322)

4.臺北市內湖區戶政事務所-新聞稿,「限役畢」=就業歧視? 北市府論壇激烈討論,2012年2月25日。

http://www.tvtc.gov.tw/ct.asp?xItem=18730509&ctNode=31285&mp=102011 (最後閱覽日 20120322)

5.事業單位於徵才、招募廣告或甄試簡章中,限制求職者「役畢」是否有違反就業服務法就業歧視之疑義?,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

http://www.bola.taipei.gov.tw/ct.asp?xitem=20762489&CtNode=38424&mp=116001 (最後閱覽日 20120322)

 


[1] 徵才「限役畢」涉就業歧視? 北市辯論,TVBS新聞,2012年2月5日。

http://ppt.cc/0GE5 (最後閱覽日 20120322)

受邀辯論之人力銀行總監何啟聖。

[2] 民國100125日勞職業字第1000093538號函釋說明第三項。

惟,上述看法為該函釋以女性員工受性別(懷孕)歧視禁止規範之保障。既產假、育嬰假為其工作上不可剝奪之權利,未役畢男子因其服兵役義務而致其工作期限中斷、人力運用調度變動之狀況,自不得為排除未役畢者求職之理由。
http://www.bola.taipei.gov.tw/public/Data/232017472471.pdf (最後閱覽日 20120322)

[3] 徵才限役畢 學者認為視工作判定 建議訂出甄選標準 企業指不符效率,灃禾快訊,201234日。

http://www.forwardhrm.com.tw/?f=Newsletters-Post&id=759 (最後閱覽日 20120322)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郭玲惠、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主任鄭津津之見解。

[4] 臺北市內湖區戶政事務所新聞稿,「限役畢」=就業歧視? 北市府論壇激烈討論,2012225日。

http://www.tvtc.gov.tw/ct.asp?xItem=18730509&ctNode=31285&mp=102011 (最後閱覽日 20120322)

[5] 事業單位於徵才、招募廣告或甄試簡章中,限制求職者「役畢」是否有違反就業服務法就業歧視之疑義?,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

http://www.bola.taipei.gov.tw/ct.asp?xitem=20762489&CtNode=38424&mp=116001 (最後閱覽日 201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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