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交易之二十八種類型及可能產生的法律關係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眾律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專利工程師暨法務 簡敏丞

 

電子商務交易可能之類型及引發爭議如下 :

 一、電子訂購實體商品

如消費者利用網路向商家定購商品,而商家利用物流業將商品運送給下單的客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是否為真實交易. 2.退貨的問題. 3.付款衍伸問題. 4.物品瑕疵誰處理。

 二、電子訂購下載數位化商品

消費者利用網路訂購軟體等數位商品,直接下載於消費者電腦或硬碟儲存,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是否為真實交易. 2.是否完整下載. 3.退貨的問題. 4.付款衍伸問題. 5.瑕疵誰處理. 6.著作權爭議。

 三、電子訂購下載,並予以開發

消費者利用網路訂購軟體等數位商品,直接下載於消費者電腦或硬碟儲存,取得著作權,並進一步商業利用,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是否為真實交易. 2.是否完整下載. 3.退貨的問題. 4.付款衍伸問題. 5.瑕疵誰處理. 6.著作權爭議. 7.授權及使用範圍爭議。

 四、數位化商品更新或擴充

軟體或數位供應商對於商品的更新或擴充,藉由網路或實體媒介傳送,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更新或下載是否完整. 2.著作權爭議. 3.授權及使用範圍爭議。

 五、有限期之軟體授權

適用版軟體的終止,軟體無法繼續使用,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著作權爭議. 2.授權及使用範圍爭議。

 六、一次使用性之軟體或數位化商品

消費者僅取得一次使用權,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著作權爭議. 2.授權及使用範圍爭議。

 七、應用軟體的代管(可供複製之情況)

使用者本身擁有長期使用授權,可於代管者伺服器上執行,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著作權爭議. 2.授權及使用範圍爭議. 3.契約關係。

 八、應用軟體的代管(提供軟硬體支援之情況)

代管方提供軟硬體支援,代管方亦是軟體之著作權人,同意使用者使用該軟體,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著作權爭議. 2.授權及使用範圍爭議. 3.契約關係。

 九、運用軟體供應商(ASP)

供應商取得軟體使用授權,於伺服器上供顧客使用,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著作權爭議. 2.授權及使用範圍爭議. 3.契約關係。

 十、ASP支付軟體供應商的權利金或報酬

ASP通常與軟體供應商或軟體著作權人約定相關的權利金或報酬,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授權及使用範圍爭議. 2.契約關係。

 十一、網站代管

代管者提供伺服器空間,顧客可以自行遠端控制或修改網站內容,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共同侵權之爭議. 3.資料安全的維護. 4.商業秘密之爭議。

 十二、軟體維護

係指軟體更新與系統之技術支援,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著作權爭議。

 十三、資料倉儲

顧客將資料儲存於供應商的伺服器,顧客自行控制該資料,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資料安全的維護. 3.商業秘密之爭議。

 十四、透過網路進行的客戶服務

網路線上提供技術文件、偵錯、掃毒等服務或與技術人員之聯繫,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資料安全的維護. 3.商業秘密之爭議。

 十五、資料搜尋及取用

顧客將資料置於供應商所提供的空間,客戶可自行搜尋取用特定資料,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資料安全的維護. 3.商業秘密之爭議。

 十六、傳遞特有或具高價值資料

如電子報、投資報告、業務分析的訂購與傳遞,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資料安全的維護. 3.商業秘密之爭議。

 十七、廣告

廣告業者在網頁上建置廣告圖像或跑馬燈,以顯示或點選方式引人注意,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共同侵權的問題. 3.不正當競爭之問題。

 十八、電子化的專業諮詢

如醫師、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透過視訊或電子郵件,替顧客提供其專業諮詢服務,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隱私權的保護爭議。

 十九、提供技術資訊

提供顧客關於產品或技術服務的資訊,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資料安全的維護. 3.商業秘密之爭議。

 二十、資訊傳遞

供應商依照顧客需求,定期將資料以電子方式傳送於客戶mail,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隱私的維護 3.資料安全的維護. 4.商業秘密之爭議。

 二十一、使用互動式網站

消費者訂閱相關之資訊、音樂、影像、遊戲等數位內容,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著作權的爭議 3.資料安全的維護。

 二十二、網路購物之入口網站

由經營者伺服器提供商品的電子目錄,商品則由供應商提供,使用者選取及訂購商品,網站業者將訂單傳送給供應商,供應商接單,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資料安全的維護. 3.消費糾紛. 4.交易主體的定位。

 二十三、線上拍賣

網站經營者陳列拍賣物品,透過網路競標,競標者直接向商品所有人購買,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消費糾紛. 2.交易主體的定位. 3.詐騙行為的糾紛。

 二十四、銷售仲介

供應商提出佣金,網站經營者提供眾介服務,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消費糾紛. 2.交易主體的定位. 3.詐騙行為的糾紛。

 二十五、建置網站的內容

網站經營者向不同的網站內容供應商取得新文、資訊、及各種網站內容,或由供應商建立專屬內容,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著作權爭議. 3.不公平競爭爭議。

 二十六、網路即時轉播

網站提供即時影音,並收取訂購費用或報酬,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著作權爭議。

 二十七、商品或是陳列之服務

網站內容由供應商付費給經營者,而陳列該供應商自己之網頁,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共同侵權之問題。

 二十八、允許下載數位化商品網站之訂閱

使用者付費或加入網站會員之方式,取得下載數位商品的機會,其可能產生的法律爭議如下 : 1.契約關係. 2.著作權之爭議. 3.共同侵權之問題。

 

參考資料 :

 馮震宇,電子商務交易之類型及可能產生的法律關係,台北,月旦法學雜誌,第130號,第5頁到第22頁。

陳銘祥、吳尚昆、陳昭華、張凱娜,智慧財產權與法律,台北,元照,2009年,第241-244頁。

http://lawyer.get.com.tw/learning/subject/scv072.pdf

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法文簡稱OCDE,於一九六年成立,OECD之前身為歐洲經濟合作組織(Organization for European Economic Cooperation,簡稱OEEC),經擴充會員、增強宗旨與功能後,OEEC乃發展成為今天的OECD。

OCDE法文網頁,http://www.oecd.org/fr/apropos/membresetpartenaires/

Pays membres aujourd'huiOECD目前成員國目前有三十四國,茲不贅述請參閱相關網站。

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2012年電子商務課稅報告。

ASP這個縮寫可以指:在一般電子商務領域裡,ASP是「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的簡寫。詳見應用服務提供商。在網頁伺服器裡,ASP微軟公司專利的Active Server Pages技術。在網路通訊中,ASP可以是AppleTalk Session Protocol。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zh-tw/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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