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6日,俄羅斯總統梅德維傑夫(Dmitry Medvedev)簽署了聯邦憲法第4-FKZ號法案,該法案將俄羅斯審判體系擴充了一個新部門:智慧財產權法院(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Court)。該法案明確規定俄羅斯智慧財產權法院必須於201321日前成立,並且設立在州立商業仲裁法院(state Arbitrazh courts)之下,作為審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爭議之專業法庭。

 

俄羅斯州立商業仲裁法院目前之審判權範圍包括企業組織或個人獨資企業所發生之商業爭議案件,這些案件中也包括了有關於商標、專利以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之爭議。基本上,俄羅斯的州立商業仲裁法院類似於美國的聯邦地方法院(federal district court),而俄羅斯的普通法院(courts of ordinary jurisdiction)則大致上類同於美國的州法院(state courts)

 

根據法案之規定,新成立之智慧財產權法院將會審理下面幾種類型之案件:

(1)   法規或聯邦行政機關之處分行為有影響於智慧財產權申請人權益之案件,智慧財產權的範圍則包括了專利權、商標權、以及商業機密等等。

(2)   關於智慧財產權利之賦予或撤銷的案件,例如:

  1. 對於聯邦反壟斷法院(Federal Antimonopoly Service)對於企業標識之不當使用導致不公平競爭之判決所提起之上訴;
  2. 專利所有權人爭議之裁決;
  3. 對於發明專利、新型專利、新式樣專利之撤銷,或者對於商標權、產地標示權利之賦予。
  4. 基於未使用(non-use)之商標撤銷判決。

 

俄羅斯的法律圈以及智慧財產從業人員基本上都對於智慧財產權法院之成立樂見其成,一般皆認為專業的智慧財產權法官擁有更全面及專精的學識可以妥適地審理相較於一般商業案件更為複雜之智慧財產權爭議案件。但是因為目前俄羅斯實際上相當欠缺此種在智慧財產領域學有專精之法官,因此智慧財產權法院是否真的能如期於2013年到位還有待觀察。

 

參考資料

  1. “RUSSIA: Specialized IP Court Will Be Introduced in 2013”, https://www.google.com/#hl=zh-TW&lr=lang_zh-TW&tbs=lr:lang_1zh-TW&q=appellation&oq=appellation&aq=f&aqi=g10&aql=&gs_l=serp.3..0l10.2964l3067l11l4120l2l2l0l0l0l0l46l82l2l2l0.frgbld.&bav=on.2,or.r_gc.r_pw.r_cp.,cf.osb&fp=7856eb1d05183e07&biw=1440&bih=744, 最後瀏覽日:20133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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