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律國際法律事所 專利工程師李致遠

2012-12-07

任務

專利制度創立目的在於鼓勵、保護、利用發明,因而專利說明書有兩大任務,一為技術文獻,二為專利文書。新發明獲准專利後必須公開給大眾知悉,於發明說明部份說明清楚發明內容,以幫助社會大眾了解並可進一步利用其發明,此為技術文獻的部份。而專利權的內容、範圍亦必須在說明書中的專利申請範圍界定清楚,以在未來保障專利的權利並因而鼓勵發明,這則是專利文書的部份。

               

專利說明書應包含以下部分( 26)

發明名稱

發明名稱須以明確、簡潔的方式表示專利標的,並反應相關範籌,不得冠予如人名、商標、代號等非技術用語。

 

發明摘要

發明摘要主要表示欲解決的技術問題、解決問題的技術手段及發明主要用途來簡明表示發明內容。字數以不超過250字為原則。目的主要為未來的檢索方便與判讀。

 

發明說明

發明內容需明確且充分說明該發明,以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內容並據以實施,如此在公開此發明後可幫助社會大眾了解並進一步利用發明。發明說明應包含以下事項(專施 17)

  1. 1.      發明所屬的技術領域

若不屬於既有的技術領域,則標明為新技術領域即可

  1. 2.      先前技術

先前技術必須為申請人所知,有助於理解此發明和先前技術的關係

  1. 3.      發明內容

包含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解決問題的技術手段和相較先前技術的效益。解決問題的技術手段是由技術特徵來構成,此為發明說明的核心;相較先前技術的效益則為判斷專利是否具有進步性的重要依據。

  1. 4.      實施方法

應紀錄一個以上發明的實施方法,盡量搭配圖式。

  1. 5.      圖示簡單說明

依圖示順序簡明說明圖式及主要元件符號,並附加標題。

 

發明圖示

發明圖式的作用在於以圖形補充說明說明書的文字,使通常知識者閱讀說明書時能直接理解技術特徵和技術手段。圖式以參照工程製圖方式清晰繪製,且在縮小於三分之二時仍能清晰分辨,須註明圖號及元件代表符號,除必要註記不得記載其他文字。適當情況可使用照片替代。

 

專利申請範圍

略述

 

參考資料

專利實務論  劉國讚  p122~p127

專利審查基準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專利法(民國九十九年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OldVer_Vaild.aspx?PCODE=J0070007

專利法實施細則(民國九十三年)

http://www.tipo.gov.tw/ch/MultiMedia_FileDownload.ashx?guid=bde5aa98-77be-4c15-8941-d0bfff601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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