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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餐飲企業老闆投資成立書店,主打不賣書,讓人以便宜的價格在裡面看書,並且稱之為「社會企業」。一時「社會企業」名詞詢問度大增,許多企業紛紛表示自己也是「社會企業」,藉此提升企業好感度。到底「社會企業」是什麼?「社會企業」是公司法上所稱的公司嗎?

 

社會企業的意義

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概念起源於英美,是一種新型的企業型態。概括而言,「社會企業」指的是一個用商業模式來解決某一個社會或環境問題的組織,例如提供具社會責任或促進環境保護的產品/服務、為弱勢社群創造就業機會、採購弱勢或邊緣族群提供的產品/服務等。其組織可以以營利公司或非營利組織之型態存在,並且有營收與盈餘。其盈餘主要用來投資社會企業本身、繼續解決該社會或環境問題,而非為出資人或所有者謀取最大的利益[1]這也是社會企業與一般其他私有企業不同的地方;它不只是為了股東或企業經營者謀取最大的利潤而運作。

 

社會企業專門做公益?

有認為,把公司賺的錢拿來做公益就是社會企業了。此種說法不完全正確,因為社會企業也強調「解決社會問題」,如果一家血汗工廠或是造成嚴重環境汙染的企業,將盈餘捐出公益事業就可以稱之為「社會企業」,那這四個字無異成為無良企業的贖罪券。

 

又社會企業也不是純然的公益事業,必須透過銷售商品或是服務或是其他方式獲利,商品或服務本身必須具有競爭力,並非消費大眾的同情心而來。重要的是,獲利過程同時也是解決社會問題的過程,才能夠與獲利後捐獻公益有別。

 

世界知名的例子之一便是孟加拉經濟學家莫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開辦小額貸款銀行,使得窮人能透過小額貸款改善生活。尤努斯並因此創新獲得諾貝爾獎。另外還有在捷運附近常看到的「大誌」(The Big Issue)雜誌,以50元成本賣給街友,街友再以100元售價售出,收入歸於街友,讓街友可以自食其力,改善生活。

 

 

 

參考資料;

[1] http://www.seinsights.asia/about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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