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證的方式

零售業者如果想要發放禮券,必須先辦理履約保證,辦理保證的方式有

1)銀行履保。

2)銀行信託。

3)同業互保。

4)公會聯保。

5)由經濟部許可之履約保證方式。

 

在目前實務上,大型零售業大多採銀行履保或信託方式辦理履約保證。保證的方式為,業者將禮券款項交付給銀行專戶或信託禮券信託存續期間大多訂為一年(記載於禮券正面),也就是在購買禮券後享有一年的信託保障,如果超過一年期間消費者仍未使用禮券,業者可向受託銀行請求返還該筆信託財產。

 

  如果業者在履保、信託期間發生宣告破產、撤銷登記或倒閉歇業等,無法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時,該信託財產之受益權即歸屬於持有未使用禮券(禮券信託期間尚未屆滿)的消費者,讓消費者有機會取回其預先支付的全部或部分款項,或由其他業者代為提供商品或服務,來維護受害消費者的權益。

 

若業者使用銀行履保或信託的方式,消費者可到禮券上面記載的銀行網站查詢保證內容以及期限。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禮券不得記載期限,但是銀行的履約保證或是信託還是有期限,消費者在保證期限內使用禮券享有履約保障,超過保證期限後禮券並非無效,而是僅能向業者主張。

 

多元支付納入新型履保方式

 

因為銀行履保或銀行信託需要付出高額的費用,中小企業因成本考量,比較少用。後來經濟部開放「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例如歐付寶、台灣電子支付等,「兼營電子支付機構」例如中華郵政或是銀行,「信用卡或金融卡收單業務的銀行」等方式,因應現今金融科技支付多元化的發展需求。

 

與傳統在銀行屢保或信託的方式不同的是,消費者用新型金融支付方式或刷卡購買禮券後,銀行會等到消費者兌換商品後,再撥款給零售業者。一旦保管期間內業者發生破產、歇業等問題,無法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給消費者時,銀行將依消費者請求返還禮券款項,保障資金的安全性,讓消費者購買禮券時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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