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人民共和國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Bangladesh

 

  語言:英語及孟加拉語

  首都:達卡(Dhaka

  面積147,570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
  位於印度東北方,東南與緬甸為鄰,南鄰孟加拉灣,地勢低平。

  人口16,291萬人(2016

  宗教:回教、印度教

  幣制:塔卡(Taka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

 

 

前言

一、國際締約與優先權

二、商標主要法源

三、商標主管機關

四、可註冊商標類型

    A. 傳統類型商標

    B. 非傳統類型商標

    C. 特殊商標

五、不得註冊商標之種類

六、 申請流程

七、申請案審查內容

八、異議

九、註冊商標之權利

十、商標移轉

十一、商標授權

十二、商標使用證明

十三、商標撤銷條件

十四、海關邊境保護

附表:孟加拉參與之相關條約列表

 

孟加拉目前仍屬於低度開發國家,但該國在20102015年間,GDP平均成長率均6%以上,經濟成長率可望於未來幾年內達平7%可望在2021能從低度開發國家中除名,躋身開發中國家之列。

在孟加拉商標註冊並非強制性,未註冊商標仍可依普通法向侵權者起訴,但未註冊商標之權利保障僅限於該商標被使用之有限地理範圍,無法擴及全國。孟國智慧財產權侵權情形頗多,法律保護執法情形有待加強。

孟加拉商標採尼斯分類(含商品134類及服務3545類),不可跨類申請,只可一申請案一個商品∕服務類別。商標保護期自申請日起算7年,期滿之後可不限次數繼續延展,每次得延展10年。

商標的註冊指示標誌,可用TM(已申請尚未完成註冊®(已註冊)。未註冊而使用®標誌係屬違法行為,TM則不受限制。

關於孟加拉商標之主要相關規定,請看眾律商標電子書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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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國商標制度實務指南 系列1:RCEP、TPP及台商主要申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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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國商標制度實務指南 系列3:一帶一路(下)海上絲綢之路篇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89211

 

歡迎來電本所

商標諮詢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9點~晚上6點,12:00-13:00午休時間)來電,謝謝您

諮詢專線: 台北(02)2697-2999 | 新竹(03)667-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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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來信 E-mail: info@zoomlaw.net

所長法學博士范國華律師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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