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無印良品案淺談商標布局之重要性

實習律師 賴奕霖

案件事實概要

中國的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北京無印良品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北京棉田)在2015年對於日本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下稱日本無印良品)提出商標侵權訴訟,北京棉田主張日本無印良品在其生產或販售的浴巾、毛毯等多項商品上使用「無印良品」等相似商標,侵害北京棉田第7494239號商標及第1561046號商標之專用權。2017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北京棉田勝訴,日本無印良品不服提起上訴,但上訴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201911月之(2018)京民終171[1]及(2018)京民終172[2]判決中判決日本無印良品敗訴,案件確定。

法院在裁判書中提到,北京棉田在2001年取得「无印良品」的商標(編號第7494239號),核定使用在第24類產品[3],日本無印雖然在中國申請了「無印良品」、「無印良品 MUJI」、「MUJI/無印良品」、「MUJI 無印良品」等商標並核定使用於多類產品,惟其並未申請第24類產品,因此在日後將「無印良品」商標使用於其製造的「浴室用腳墊商品」侵害了北京棉田的商標專用權。雖然日本無印良品提出了許多抗辯,包含商品材質、商標繁簡差異等,但法院均不接受,最終日本無印良品在本次的訴訟中敗訴。

案件啟發

從本案中可知悉商標布局的重要性,日本無印良品雖然早在1999年就開始在中國佈局,將「無印良品;MUJI」商標註冊於多類產品。北京棉田雖然在兩年後的2001年才將「无印良品」大量、密集地申請註冊於24類產品,但北京棉田的這一步棋卻將了日本無印良品一軍,使日本無印良品在中國的部分產品生產上遭到了阻礙。商標權涉及的特定圖樣的專用權,更是企業經營策略上重要的一個環節,企業在產品、服務的國際布局上應優先思考商標布局的策略,以避免遭到他人搶註。雖然日本無印良品在中國仍得將「無印良品」、「MUJI」商標使用在多類的產品上,但這次的敗訴除了讓日本無印良品遭受損失外,也再次凸顯了商標布局對於跨國企業的重要性。

 

[3]棉織品、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地巾、床單、枕套、被子、被罩、蓋墊、坐墊罩等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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