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人一生中,不一定會上法院,但一定會上醫院」是跨醫療與法律領域的人常聽到的一句話。醫療工作與民眾生命及身體健康息息相關,醫療品質之良窳更事涉國家進步指標。因此,「高度管制」是醫療領域的一大特性,行政介入干預的強度與方式,亦反應國家衛生醫藥政策的屬性和走向。
涉及醫療領域的法令除了一般法律體系中,特定法律關係所對應的法源外,相關的專門醫療法規亦多如牛毛,尤其近幾年來醫療與各領域互動整合所趨,法規制定與變動頻繁。本文將由醫療主體為核心,簡要介紹醫療法規的輪廓。Zoom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690)
前言:
「醫療行為」屬「醫療糾紛」的重要判斷事項,自從民國自從民國87年馬偕肩難產案件適用消保法後,「醫療行為」是否屬「服務行為」不僅觸及「專業自主」與「顧客至上」的「醫病關係」核心價值爭議,是醫界面對「醫療糾紛」時心中深切的負擔,更是醫界與法界或消費團體共同討論與爭議的議題之一 。尤其近年來「醫療美容業」急速擴張,經營模式及衍生糾紛使「醫療行為」與「服務行為」的界線如何釐清再度成為焦點。
Zoom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6,941)
前言:
法律身為社會規範之最後防線,管制之範圍觸及社會結構中各領域,扮演形成政策、協助執行、規範監督之多元角色。尤其在專業領域之政策形成或變動,涉及專業慣行與專業自治的介入干預,相關法律的擬定或修改應更嚴謹與客觀。
「病歷中文化」因相關團體與立法委員推波助瀾下,於近日再度經由立場對立的雙方攻防,而成為媒體焦點。然而,「病歷」在醫療過程中,不論事前評估、事中決策或事後之爭議,皆屬不可或缺的核心紀錄。又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條、第六條、該法施行細則第四條及醫療法第六十二條等規定可知,「病歷」資料係屬賦予特別強化保護之「特種」個人資料。由此可知,「病歷」之記錄、保存、使用、取得…等皆需高度審慎為之。
Zoom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69)
醫院可以打廣告嗎?
實習律師 陳宇瑩
一、前言
平時在電視上與廣播中,時常可以看到許多藥品的廣告,但是卻很少看到在宣傳醫院的廣告,過去大家對醫院的認知是生病才會去的地方,如果在路上、電視上看到醫院的廣告,首先會覺得醫院希望大家生病,再者可能認定醫院風評不好或是醫術不佳才會有宣傳的需求,但是隨著社會整體與醫療產業的轉型,許多醫療機構已經不單純治病,新型的「美容整形診所」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因此現在不時的可以在路上看到相關的廣告,究竟醫療機構是不是能夠打廣告,以下說明。
Zoom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352)
Zoom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65)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2014年修正介紹與簡評(上) /邱懷祖
一、我國罕見疾病之現況
Zoom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9)
Zoom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35)
醫療旅遊之相關議題初探(二)
實習律師邱冠文
1. 醫療旅遊在亞洲蓬勃發展
Zoom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44)
醫療旅遊糾紛之法律問題
實習律師邱冠文
醫療契約之性質
Zoom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43)
Zoom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