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也討不回錢–淺談民法時效消滅制度
實習律師李秋峰
一、前言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更是法律明文規定,但當債欠久了,真的可以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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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不如蓋章?淺談簽名在法律上之效力 實習律師李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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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淪為詐騙工具–簡評支付命令修法方向
實習律師李秋峰
一、前言
實在太恐怖,一紙法院「支付命令」就讓人天外飛來5千萬元債務!詐騙集團利用支付命令簡易、迅速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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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律師林煜翔
2012-11-05
訴訟真正的意義,不全然在於勝負,而在於能否有效的藉由法院的強制執行,儘速滿足自身的債權。而支付命令就是一個快又有效的法律工具,得以滿足債權人急切求償的目的。一個未於法定期間內遭債務人異議而確定的支付命令,與確定的勝算判決,是有著同一的效力,可依強制執行法第一項第二款作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然而支付命令的聲請,依法有獨立的聲請要件及程序(亦即督促程序),有心使用者應多加了解,簡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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