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日前宣布自2016年12月8日開始,柬埔寨成為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第151個締約國。專利申請人自前述締約生效日始,透過WIPO申請國際專利,將可以選擇柬埔寨為進入國家之一,可讓國際專利佈局更加完善。
進入柬埔寨需自優先權日起算30個月內完成相關專利申請事宜,所需文件羅列如下:
1. 委任書(Power of Attorneys, POA):經由專利申請人所在地之法院機關公證後遞交柬埔寨專利局,可於自進入柬埔寨申請日起算2個月內補呈委任書正本。
2. 讓渡書(Deed of Assignment):經由專利申請人所在地之法院機關公證後遞交柬埔寨專利局,可於自進入柬埔寨申請日起算2個月內補呈讓渡書正本。
3. WIPO針對此專利所發下之國際檢索報告(International Search Report, ISR)與國際初審報告(International Preliminary Report on Patentability, IPRP)及初審意見(Written Opinion, WO)。
4. 英語及柬埔寨語版本之專利說明書、請求項、摘要及圖式
英語版本須於進入柬埔寨時提交柬埔寨專利局,柬埔寨語版本則可於自進入柬埔寨起算6個月內補呈柬埔寨專利局。
當專利申請人遞交前述申請文件後,後續相關程序簡介如下:
1. 柬埔寨專利局於接收到專利申請文件(即前述進入柬埔寨所需文件)完備後10日內發下官方受理通知書(the Official Filing Receipt)。
2. 由於柬埔寨專利局不會針對柬埔寨專利進行實體審查,轉請專利申請人提交對應國審查意見(如:WIPO、歐洲、美國、日本等國家)以進行專利審查。
3. 一般而言,自進入柬埔寨至專利核准獲得專利證書,大約歷時36-48個月(即3-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