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小企業的隱形殺手:反傾銷稅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文政
2014.10.29
一、前言
日前經濟部部長杜紫軍指出: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體,儘管不見得可在奧運拿十項全能冠軍,但當單項有機會時,政府應推動中堅企業,盼在某領域、環節,成為全球不可或缺製造商。
然而,當我國廠商競爭力變強時,有能力針對不同市場進行差別取價,在進口國以較本地市場更低的價格銷售時,卻可能面臨進口國政府可能課以「反傾銷稅」(Anti-Dumping Duty)的風險威脅。質言之,廠商一路走來累積的生產學習經驗、長期生產成本降低與出口競爭力,可能一夕間被進口國政府課以反傾銷稅抵銷。我們不禁要替廠商問,在法律上有何手段可提供救濟?
二、何謂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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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律師在WTO爭端解決程序中扮演的角色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文政
2014.10.15
一、 前言: 為什麼企業要推動政府發起WTO訴訟
現代有誘因推動國家發起 WTO 訴訟的人,往往是該國的企業以及他們的法務室(包含與其合作的民間律師事務所)。畢竟真正受到貿易利益損害的,不是國家,而是企業。
然而,我國產業界也許尚未體認到,自己有能力推動政府發起WTO訴訟。當整個產業受損超過上億美金時,企業即應開始思考是否以整個產業協會的名義集資聘請民間律師,遊說政府提出WTO訴訟,甚至由民間律師主動為政府設計訴訟策略與撰寫訴狀。
您也許習慣過去的模式,認為企業的反應永遠比政府快,凡事自求多福。然而很多事情只有政府有能力做。透過WTO訴訟,我們的政府可以要求進口國政府廢除不利於我國廠商且不符合WTO協定規範的措施。然而,WTO訴訟程序上,只有國家才有資格發動訴訟,企業再大如鴻海仍然無法自行為自己的商業利益提起訴訟,必須藉助國家作為代理人。而有代理人就有代理成本,如何確保廠商的利益不會在國際訴訟中,成為政府用來與外國交換其他利益的籌碼,就必須仰賴民間律師在WTO訴訟代表團的參與。
二、 民間律師加入WTO訴訟代表團是否符合WTO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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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邊貿易協定談判成果對台商的重要性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文政
2014-10-14
一、假設案例事實
假設貴公司於2006年1月出口一批太陽能面板到中國大陸,被其海關要求課以20%的關稅,可是貴公司從國貿局得知的訊息是,太陽能面板屬於環境商品,目前有五十四種環境商品輸入中國大陸可享5%以下的關稅優惠。請問在法律上有何方法可以主張對中國大陸海關主張零關稅呢?
二、可能的法律手段
您可能從報章雜誌得知,國際法是沒有用的,尤其對中國大陸這樣的大國沒用,碰到這種事情,往往只能找海基會處理,透過兩岸政治機構間協商,然而國際法是這麼沒用嗎? 只能走政治手段嗎?
中國大陸,作為APEC的會員之一,已經共同承諾要在2015年底將五十四項的環境商品關稅,降到至少5%或以下。您知道這個訊息嗎? 如果貴公司是環境商品大廠,中國大陸又是櫃公司最大的市場,作為法務,從20%到 5%之間的關稅差距,已足以影響產品的競爭力,然而您要如何準備申請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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