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管理法之刑罰規定 / 律師 吳英志  總編輯法學博士范國華主持律師


關於飼料管理法刑罰條款之規定,見於該法第26條及第27條,一一爐列如下:


26條(違法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之刑罰)

文章標籤

Zoom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