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寓大廈住戶規約範本 范國華律師
本XX社區訂定規約條款如下,本公寓大廈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住戶均有遵守之義務:
第一條 本規約效力所及範圍
本規約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廿八條訂定之。本規約效力及於本公寓大廈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住戶。
本公寓大廈之範圍以 府 字第 號使用執照中所載之基地、建築物及附屬設施(以下簡稱標的物件)。
第二條 專有部分、共用部分、約定專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分管約定
一、 本公寓大廈專有部分、共用部分、約定專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範圍界定如區,其區劃界限詳如附件資料之標的物件圖說。
(一) 專有部分:係指編釘獨立門牌號碼或所在地址證明之家戶,並登記為區分所有權人所有者。
(二) 共用部分:係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
(三) 約定專用部分: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者,使用者名冊由管理委員會造冊保存。
(四) 約定共用部分: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