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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專題報導(三):數位支付之發展趨勢
數位支付公司(Digital Payments firms)報告稱,相關市場績效指標均有所提高,係指交易量、交易數、新客戶或使用者數量,達到金融科技產業平均水平的兩倍。其中,在高管制市場(High Stringency Markets)中的公司,其交易量的成長甚至更高,而在新興市場中的公司的增長亦屬明顯。
數位支付公司還報稱其營運成本,尤其是數據及進入成本的增長皆高於產業的平均水平。其中,在高管制司法管轄區(High Stringency Jurisdictions)的公司的成本增幅最高,而新興市場經濟體中的公司在2020年上半年的成本增幅也高於平均水平。由於出現明顯的增長,故公司表示其2020財政年度的營業額目標已經提高,在高管制市場中的公司也上調了16%。
數位支付公司是調整條款(Terms)、產品(Products)和服務(Services)最活躍的公司之一。當中超過一半的數位支付公司表示已經引入或正在部署其他支付管道,而近一半的公司報稱已經啟動費用或佣金削減或豁免的機制或正在實行中。超過一半的受訪公司亦報稱現階段迫切需要監管支持措施(Regulatory Support Measures)以讓主管機關更快地批准新型態活動。公司還強調了簡化顧客盡職調查和簡化產品或服務批准流程的迫切需求。受訪公司概述數據集中第二大金融科技業者的是數位支付,占所有受訪公司的18%。
在新冠疫情期間,數位支付的需求激增。這受訪的251家公司還報告了在164個不同國家或地區之業務;其中,亞太地區公司占全部數據的23%,其次是撒哈拉以南非洲占比21%,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占比18%,歐洲(不含英國)占比14%,北美地區占比8%及中東和北非地區占比則為6%。主要國家(如英國和中國),分別占受訪公司數的8%、2%。前述數字係基於給定地區或國家市場中受訪公司的家數,惟並不限定於特定公司之規模或市場份額。相關內容,以下分述之:[1]
現有產品、服務之變更
COVID-19期間,超過一半的數位支付公司報稱其等已經引入或正在部署其他支付管道,其中38%已經進行此部分的更改,而15%的受訪公司則已更改完成。全球約有三分之一的數位支付公司因COVID-19而豁免相關費用或佣金,其中9%的公司正在執行,即尚在引入或部署的過程當中,另外36%的公司則已減少收取客戶相關費用或佣金。四分之一的公司已經更改了數位支付之相關入門資格或門檻,其中的11%的受訪公司報告指稱已提供予服務對象免費數據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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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專題報導(二):數位借貸之發展趨勢
數位貸款公司(Digital Lending Firms)報告指出在疫情期間,貸款市場之各項交易績效指標持續萎縮,尤其是在高度封城管制的司法管轄區(Higher Stringency Lockdown Jurisdictions),但報告指出這種情況在新興市場暨開發中經濟體(下稱「EMDEs」)和先進經濟體(下稱「AEs」)之間幾乎沒有明顯的差異,以下分述之:[1]
- 貸款拖欠(Arrears)和違約(Defaults)這兩項指標在EMDEs或高度封城管制的國家或地區運營的公司皆出現高於平均水平之增長;即數位借貸公司之營運成本增加,特別是發生在因疫情而採高度封城之地區之公司。
- 數位借貸公司將2020全財政年度營運目標下調14%,這反映數位貸款公司之市場績效呈下降趨勢,伴隨而來的是營運複雜和成本增加或獲利能力之下降。
- 在零售投資(Retail Investment)轉移方面,則存在明顯的地區差異。除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之外,以零售為主的投資在總體上有所減少。相較之下,機構投資(Institutional Investment)則在大部分地區皆呈成長趨勢,惟卻在亞太、撒哈拉以南非洲(Sub-Saharan Africa, SSA)和英國等地成長減弱。
- 超過一半的數位貸款人已經更改了其入場標準(Onboarding Criteria)或者為回應COVID-19而引入便利付款機制;當中,也有一半的數位貸款人已經(或正在引入此功能之過程中)引入防止詐欺或網絡安全功能。
數位貸款公司急需要求主管機關加大監管支持力度[2]
例如:「更快地批准新活動」、「減輕監管之負擔或報告要求」、「對電子KYC的監管支持」及「簡化顧客盡職調查(Customer Due Diligence, CDD)」。值得一提,大部分印度公司較專注於為其國內市場提供服務,而總部位於英國的公司則更有可能報告多國業務(主要集中在歐洲);平均來說,有30%的數位貸款公司在2個或以上之國家或地區開展業務,這體現金融科技國際化潮流。
考慮到排名前15位的國家(佔樣本數的53%),其中以總部、營運活動為例,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墨西哥(5%)和巴西(4%)是最具代表性國家;至於哥倫比亞、秘魯和智利,儘管彼等沒有於當地設立總部,惟卻擁有10家或以上營運公司;在歐洲中的意大利、德國和西班牙,受訪公司同是在該國設置總部及為營運活動之數量則是占大多數;在撒哈拉以南非洲、肯尼亞、尼日利亞、加納和南非之公司,其一級總部和業務高度集中,儘管公司規模較小,但它們在許多週邊國家皆有開展相關業務;最後,在亞太地區中的印度、印尼及新加坡的活動則非常集中;而澳大利亞和印度的公司傾向於服務其國內經濟部門,因而較少有跨國公司之出現;新加坡則是重要的跳板國家,因而吸引了許多東盟國家前往設立公司。
數位借貸市場包含12種不同的模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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