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代幣化及「事物」貨幣化的新想像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編輯部
參考一篇即將發表在《波士頓大學法律評論》(Boston University Law Review)的〈在下一代證券化中:NFT、代幣化和「事物」的貨幣化〉(Next-Generation Securitization: NFTs, Tokenization, and the Monetization of “Things”)的文章,作者是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教授史蒂文·L·施瓦茨(Steven L. Schwarcz),他針對非同質性代幣 (NFT)與代幣化的最新現象進行研究。
這些被用於貨幣化,即通過向投資者出售權益來籌集現金,各種非現金資產,包括藝術品、收藏汽車、籃球精選視頻路徑、享有盛譽的房地產,甚至是虛構的用於視頻遊戲的房地產。儘管這些貨幣化交易的市場已經達到了數百億美元,並且還在快速增長,但幾乎沒有任何監管。作者為論文訂下兩個目標:(1)幫助監管機構、投資者和其他市場參與者了解這些交易,包括它們的風險和收益;(2)分析應如何監管這些交易以保持其收益並最大限度地降低其風險。
資產貨幣化有著悠久而成熟的歷史,包括證券化、專案融資、生產付款以及通過出售產生現金的資產或專案中的權益來籌集現金的類似交易。NFT和代幣化交易(統稱為「非現金流貨幣化」,「non-cash-flow monetizations」)的區別在於標的資產本身並不產生現金;同樣,亦不得出售這些資產以產生現金。 因此,非現金流貨幣化利益的投資者只有一種獲得回報的方式:將他們的利益轉售給其他投資者。有限的還款來源會產生流動性風險(以及其他風險)。流動性不足是破產的主要原因,也是對金融體系的重大系統性威脅。
另一方面,非現金流貨幣化可能會帶來真正的好處。例如,評級機構穆迪(Moody)認為,此類貨幣化具有「變革潛力」,包括通過為新創公司和中小企業(SME)等較小的借款人提供更大的融資渠道來創造更大的普惠金融和低成本融資渠道。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因為它們在大多數經濟體,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發揮著重要作用,也是創造就業機會和全球經濟發展的重要貢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