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十篇文章公告:判決與法律命令之解析、契約與商業模式之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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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品牌經營|商標全球布局|商標的故事|商標的訴訟故事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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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普通法院首次對以「音頻格式」提交的「聲音商標」註冊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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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dagh Metal Beverage Holdings GmbH & Co. KG歐盟智慧財產權局EUIPO)提交了將聲音標誌註冊為歐盟商標的申請。該標誌以音頻檔案形式提交,讓人想起打開飲料罐時發出的聲音,然後是大約1秒鐘的沉默和持續了大約9秒鐘的嘶嘶聲。基此,為儲存或運輸的各種飲料和金屬容器尋求商標之註冊申請。

 

EUIPO以申請的商標不具有顯著性為由駁回了該申請。

在審理過程中,歐盟普通法院駁回了Ardagh Metal Beverage Holdings 提起的訴訟,並首次對以音頻格式提交的聲音商標的註冊作出裁決。它闡明了評估聲音商標顯著性的標準以及消費者對這些商標的整體看法。

 

歐盟普通法院」的裁決

首先,法院回顧、評估顯著性[1]的標準聲音商標,乃與適用於其他類別的商標沒有區別,聲音商標必須予消費者一定的共鳴,使目標消費者得以將其視為商標,而非將其視為沒有任何固有特徵之功能元素或指示符號。[2] 因此,所涉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者必須通過對聲音商標的簡單感知,而不將其與其他元素(例如:文字、圖形元素或者其他商標)結合起來,方才與其商業來源連繫起來。

其次,就 EUIPO 類推適用的判例法而言[3],根據該標準,只有顯著偏離行業規範或習俗的標誌才不會缺乏顯著性,歐盟普通法院強調,相關判例法是針對由產品本身的形狀構成的三維標誌所製作而成的或其包裝有與該形狀相關的行業規範或習俗。在這種情況下,習慣於看到符合行業規範或習慣的一種或多種形狀的消費者,如果其形狀相同或相似,即類似於通常的形狀,則不會將三維標誌視作商品的商業來源,而純粹就是行業習慣或相關習俗。法院補充道,該判例法並沒有為評估商標之顯著性來設定任何新標準,而僅規定一般消費者在三維商標的情況下,聲音商標不一定要與文字、圖形的情況相同,該聲音商標乃由獨立於商品外觀或形狀的標誌所組成。因此,歐盟法院認為,與三維商標有關的判例,原則上不能適用於聲音商標。然而,即使 EUIPO 錯誤地適用了該判例法,歐盟法院也指出,該錯誤尚未使有爭議的決定失所附麗,蓋該論理結果乃是基於另一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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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公布歐洲智慧財產與企業表現分析報告

2月8日,歐盟發布由歐盟智慧局(European Union IP Office, EUIPO)與歐洲專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 EPO)合作的智慧財產與企業表現分析[1]。此報告在調查智慧財產權與經濟效益之間的關聯性。特別,針對中小企業進行研究。主要結果摘要如下[2]

  • 擁有智慧財產權(至少有一件專利)的歐洲企業相較於沒有相應保護之公司,平均獲利高出20%。
  • 擁有智慧財產權的企業也給予員工較高之報酬,平均較沒有保護智慧財產的公司高19%。
  • 相對於十分之六的歐洲大型公司擁有智慧財產權,只有9%的地區型中小企業擁有專利、註冊商標或設計。

此報告顯示出,公司對智慧財產所有權以及其經濟表現之間的正面、積極關聯性。對於擁有個別智慧財產權、專利權,每位員工創造獲利將高出36%,且員工報酬也比沒有智慧財產保護者高53%。以產業而言,智慧財產權最為密集的是資通訊領域,其中有18%擁有智慧財產權、其次為製造業。

此外,由於中小企業佔調查公司的主要多數樣本,各國間中小企業的分布相似。當中,又以馬爾他、葡萄牙、賽普勒斯、德國、奧地利、西班牙、法國、波蘭以及英國的中小企業較有可能擁有智慧財產權,有高達10%在專利、商標、設計三種智慧財產中至少擁有一項權利。

針對中小企業,擁有智慧財產權的效果尤其明顯。經統計中小企業若擁有智慧財產權,每位員工獲利將比沒有智慧財產保護的公司高出68%。相對的,對於大型企業有智慧財產保護者每位員工獲利高出沒有保護公司18%。

報告再以專利、商標、設計三種權利區隔比較。以每位員工為公司獲利為基準,僅獲得專利之公司每位員工獲利多43%、僅有商標者多56%、僅有設計者多31%。不過以整體觀察,則所有擁有專利之公司每位員工獲利多出36.3%、設計32.2%、商標17.4%。

組合而言,又以商標加上設計(提升63%),或商標、專利以及設計保護(提升60%),提升獲利效果最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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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乎宣傳,但申請作商標:新創Oatly燕麥奶布局商標權

健康、環保飲食風氣盛行,素食肉(Vegan Meat)、乳製替代品也成為火紅的關鍵字。Oatly便是藉此成功的例子之一。Oatly是來自瑞典的燕麥奶製造商,健康的燕麥製成飲品,成功打進全球乳製品替代市場。Oatly更被評選為全球50大創新企業[1]

然而,儘管成長快速,為了站穩市場,Oatly在商標權上可是付出十分努力。

2019年,Oatly向歐盟智慧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EUIPO)以「It’s like milk but made for humans」(近如牛奶,僅為人類而生)提出商標申請。此商標申請遭EUIPO核駁,EUIPO認為此標識缺乏識別性[2]。Oatly申請包括第29、30、32類,包含29類中各種型態的乳製替代品(Diary Substitutes)。

Oatly上訴到EUIPO上訴委員會(Board of Appeal)。儘管委員會認為,尋找乳製替代品的「消費者」可能會特別被此標語吸引,但結論仍認為此標識「既不會被視為是商標,也不具有商標的功能。」Oatly不服,再度上訴到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主張EUIPO分析區隔普通消費者、以及評估識別性特徵時有誤。

這次,普通法院大部分同意Oatly[3]。除了普通法院認為消費者不應因為標語是英文所以限定在英文母語使用者,還應考量包括丹麥、荷蘭等日常使用英語的國家;普通法院還認為識別性的判斷不應該做為一個高門檻,對於申請註冊的標識而言,應該具有最低程度的識別性(minimal distinctiveness)便足夠。

普通法院還說明,「It’s like milk but made for humans」(近如牛奶,僅為人類而生)標識向消費者提出質疑,讓人思考牛乳實際是否如此健康,並且以衝突性的語句,讓人可以容易便記住,在Oatly指定的商品類別內,達到了最低程度的識別性特徵。普通法院撤銷了EUIPO上訴委員會的決定。

若經審查核准,Oatly商標除了達到商標的功能外,將也能為宣傳標語等其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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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e和Converse向近600網站提出商標侵權訴訟

今年112日,Nike (譯名:耐吉)和旗下品牌Converse (譯名:匡威)在美國地區法院,向589個網站及676個社群媒體帳號提起訴訟,主張該些網站生產以及行銷仿冒品,侵害了NikeConverse的商標權[1]

本案由Nike與Converse向南紐約地區法院(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提起。起訴書中提及[2]:「羅列出的589個侵權網站,在過往12個月內或當下正在向美國消費者廣告、提供販賣要約和/或銷售仿冒Nike或Converse產品。」並指出,被告以42個來自中國、沙烏地阿拉伯、巴林與其他法域網絡,運作仿冒機制。」

據報導[3],Nike與Converse主張多數被告網站對提供販售之產品的真實性,抑或宣傳空泛或是資訊完全錯誤。並主張其他網站銷售未經授權的真品,然而這些Nike或Converse產品均為仿製品。更有案例在網站中明白說明販售的是Nike或Converse的複製品(Replica)。Nike與Converse依紐約州法律主張商標侵權。

「為確保消費者在被告的仿冒品與真品間產生連結,Nike主張被告不僅重製設計、花紋、以及色彩,更明確指出仿冒品是Nike或Converse的產品。」其次,被告未經授權使用「Nike」和「Converse」受保護的商標名稱,透過侵權網站和侵權社交媒體向美國與紐約州消費者進行廣宣。

事實上,Nike和Converse對於主張商標權不遺餘力。自2014年起,曾向包括Walmart、H&M、Under Armor等知名通路與品牌業者提起商標侵權訴訟。近年,又向獨立設計師Warren Lotas的「翻玩」作品主張商標權,雙方才於上月和解。直到2020年,Nike品牌經Apparel 50估值達347億美元,穩居時尚服飾品牌(Apparel)第一名[4]

藉由持續監控與積極主張商標權,Nike和Converse建立出全球經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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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前進海外 眾律助客戶2個月獲墨西哥商標冰島商標

客戶信賴眾律布局,在墨西哥商標申請不到2個月獲核准註冊。眾律以高效率與高度專業,為客戶於前進拉丁美洲市場過程中取得必要的保障!

2020年經歷Covid-19的全球風險中,突顯出台灣醫療產業厚實的基礎。客戶長年經營海外醫療設備市場,在疫情影響下,仍持續在歐、美特定區位取得領先市佔率的成績。

本案由眾律代理客戶於2020929日向墨西哥智慧局申請,同年1126日註冊獲證。從申請至領證,含假日僅經過59天:

申請日: 2020929

註冊日: 20201126

 

一般而言,墨西哥商標申請完整程序約花費6個月,其中包括至少30個日曆天的異議期間。期間內,任何人可以對申請案提出不服。而若申請經審查有不予核准之事項,則智慧局將發出核駁通知,請申請人於4個月內回覆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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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欺負誰?美國女童軍持續為了商標與男童軍對抗

美國女童軍(Girl Scout of America, GSA)與美國男童軍(Boy Scout of America, BSA)均已超過100歲了。長久以來男女童軍相處良好,直到BSA宣布自2019年開始,男童軍將改稱為童軍 BSA(Scout BSA)並接受女孩申請加入後,美國男女童軍的關係開始變調[1]

多年的鄰居也可能產生商標權利問題。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累積多年商務佈局、國際貿易、智財保護、權利管理與監控服務,為您的全球事業提供專業、精準之建議。

這個問題至2018年底GSA(女童軍)向曼哈頓聯邦地區法院,控訴BSA(男童軍)侵害女童軍的商標權,正式進入法庭。2020年12月24日女童軍再向法院提交意見備忘錄(Plaintiff’s Memorandum)爭議繼續發酵[2]。如今訴訟持續進行。

「Scout me in!(讓我一同童軍)」,是BSA這個年歲108組織的性別平等宣傳標語。然而GSA對BSA多元包容的品牌再造不滿,主張BSA無權藉由使用童軍(Scout)一詞,以連結至對女孩的服務。女童軍表示這將產生各種導致消費者混淆(Confusion  Consumer)的後果。GSA指出,提起訴訟是為了消除這種不確定性[3]

美國女童軍(Girl Scout of America, GSA)註冊有美國圖樣與文字商標約15個,包括:Girl Scouts(女童軍)、Daisy Girl Scout(小雛菊)以及Girl Scout Cookie Sale(餅乾特賣會)等。男童軍則自2019開始,向女性推廣兩項專案:「幼狼(CUB Scout)」以及「童軍BSA (Scout BSA)」,原稱作男童軍(Boy Scout of America)。

GSA舉例,已經在伊利諾州、西麻州有男童軍組織在幼狼招募活動上,誤用女童軍(Girl Scout)資料與圖片;同時,在俄亥俄的男童軍則試圖刊登有女童軍商標的文章在當地報章,標題為「男女童軍招募成員(Boy and Girl Scouts Looking for Members)」。12月24日GSA提交的意見備忘錄,旨在反駁BSA的簡易判決(Summary Judgement)請求。

美國女童軍最早在1970年意識到童軍活動(Scouting)等詞彙經由大眾傳播可能產生誤會。1971年開始,男童軍也透過特別計畫允許女孩加入,不過直到2017年,女性會員占美國男童軍的會員總人數仍僅有2.4%。2017年初期,經歷持續的會員人數下滑,美國男童軍決定開放女性加入,甚至成立單位因應女童軍可能的反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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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未了:幽靈樂團 控幽靈伏特加商標侵權 遭駁回

今年年初,瑞典重金屬搖滾幽靈樂團(Ghost)控訴英國精品幽靈(Ghost)伏特加侵害商標權。12月22日,瑞典專利與商業法庭(Patent and Market Court)駁回Ghost樂團訴訟,指出Ghost是通用名稱,因此可以作為「幽靈飲料(Ghost Drink)」使用[1]

2015年,主唱Tobias Forge擁有的公司Svensk Drama Pop (SDP)註冊有Ghost圖樣(Figure)作為酒精飲品使用之歐盟商標,但未實際使用。並且,SDP公司也未依據歐盟商標法規提供實際使用之證據。註冊日自2013年11月30日起算,至2019年2月滿五年[2]

2019年,Ghost 樂團也發表了自己的烈酒(Spirit Line)產品Ghost Juniper Gin。只是,樂團表示這不僅是一場「Vodka對上Gin」的案件,其樂團的商標涵蓋類別包括所有酒精飲品,例如:琴酒(Gin)、威士忌(Whiskey)、酒類(Wine)、啤酒(Beer)、艾爾(Ale)、伏特加(Vodka),等。

根據瑞典法院判決,SDP的商標具有明顯的設計圖樣,需要特別注意才能讀出Ghost字樣。相對地,Ghost Drink幽靈飲料自2015年開始販售幽靈伏特加Ghost Vodka。不過,幽靈伏特加的Ghost字樣,則是一般用字字型。「兩者之差異,可以不透過觀察細節就清晰分辨」法院表示。

幽靈樂團(Ghost)曾在2016獲得葛萊美獎最佳金屬樂團表演,並在2018再獲得兩項葛萊美獎提名。幽靈飲料(Ghost Drink)表示,2016年時Ghost樂團便曾接洽商談合作,但未繼續有所發展。幽靈飲料(Ghost Drink)則強調,他們從未使用樂團形象或圖案進行宣傳,唯一的關聯僅在名稱稱作Ghost Drink[3]

如今在粉絲團上傳12月22日法院判決摘要,幽默地表示將作為今年度的聖誕禮物,並祝樂團主唱Tobias Forge下次好運。儘管,過去Ghost樂團也曾成功主張過商標權。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累積多年商務佈局、國際貿易、智財保護、權利管理與監控服務,為您的全球事業提供專業、精準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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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流球鞋設計師遭Nike控商標侵權

街頭潮流、運動具有廣大的市場,現代社會讓穿著運動服飾成為時尚,運動品牌結合NBAMLB等賽事,建立起忠實的消費客群。NikeAdidas一直相關領域的名牌。不過,追求個性化的年輕人不以此滿足,故出現Warron Lotas等街頭潮流設計師,鎖定定制球鞋款客群。

當中,Warron Lotas的球鞋單款限量2,000雙更增添其收藏魅力[1]。不過近期,設計師Warron Lotas的鞋款卻引來Nike起訴[2]。今年1014日,Nike向加州洛杉磯地區法院起訴Warron Lotas,「廣告並銷售仿冒Nike Dunk系列鞋款」,也引起潮流界討論「玩翻」與「抄襲」之間的界線。

Nike的經典 Dunk系列滑板鞋,在球鞋體兩側具有大大的圓勾劃過,延伸並在腳背處連結,呈現出Nike的商標。Warron Lotas被控侵害此系列的三個鞋款:粉紅咖啡色的低筒Cherry、綠紅白的Classic、以及最具爭議橘色灰色的Pigoen鞋款。NikeWarron Lotas商標侵害並淡化Nike商標。

原版的Pigoen鞋款,如今在線上平台上拍賣喊價達到18,000美元。而Warron Lotas 被控侵權的設計,同樣具有向鞋背延伸的類似特徵,不過呼應13號星期五的主題,圓勾部分改為了電鋸殺人魔傑森的面具。11月中,遭起訴後Warron Lotas也推出了新的系列Reaper,作為Pigoen的替代品且不對外販售[3]

據報導,NikeWarron Lotas已經進入庭外保密協議。除了庭外和解,1211日,雙方也在庭上提出同意和解,若法官採納,將禁止Warron Lotas繼續侵害Nike商標並相關商品外觀(Trade Dress),包含法院的永久禁制令。Warron Lotas將不可繼續使用任何會令人產生混淆的商標、名稱、符號或標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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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的時代:紐約時報起訴時代雜誌商標侵權

11月20日,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 NYTCo.)向南紐約地區法院起訴時代雜誌(Time Magazine)[1]。紐約時報主張,時代雜誌的名人專訪TIME 100 Talks系列[2],侵害紐約時報商標TimesTalks。兩家發行百年的編輯社,為三字走上法庭。

自2001年開始,紐約時報註冊有TimesTalks商標(註冊證號:3,697,025),定位在紐約時報的名人採訪專欄。相對地,時代雜誌於2020年開始,推出了同為名人採訪專輯的TIME 100 Talks系列文章。然而,時代雜誌註冊商標時沒有通過,美國專利商標局認為TIME 100 Talks可能會與TimesTalks產生混淆[3]

不過,時代雜誌從2017年起,已申請了Time100商標。透過聲明,時代雜誌並指出在Time100後附加的talks (談話)一詞,實際是許多產業常用的詞彙。時代雜誌稱,對於紐約時報關注TIME 100 Talks系列的成功,感到受寵若驚(flattered),然而認為紐約時報的控訴令人困惑[4]

儘管時代雜誌作出了聲明。紐約時報在起訴狀中認為,時代雜誌原本可以選用其他有相同意義但不會造成混淆的用詞,例如:Speaks (與談)、Discussions (討論)、或Chat (暢談);然而,時代雜誌仍選擇了Talks (談話),使得系列製作產生混淆,使得紐約時報的名聲與商業聲譽受到損害。

紐約時報起訴狀中請求排除時代雜誌繼續使用TIME 100 Talks與其他相關,可能產生混淆的標識、域名、重製物或相近似顏色的外觀,也包含TIME for Health Talks以及其他包含Time 與 Talks的標識。

時代雜誌於1923年發刊。紐約時報創刊於1851年。兩間報社參與過近百年歷史,累積多年文字產出與發行,卻為了三字進入法庭,反映商標在商業市場中功能有別其他文化的創作類型。在變化快速的資訊時代,需要能讓消費者停下腳步的商標。

本案後續發展,仍待南紐約地方法院審理。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累積多年國際貿易、商務法律、智慧財產保護以及權利維護經驗,為您的國際布局提供專業、精準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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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之際 阿里巴巴與京東爭商標權

11,原本意旨光棍(即單身),如今,已經成為特別的消費節慶,如同歐美行之有年的黑色星期五,每年此刻刺激著購物情緒。今年雙11悄悄來臨,各路電商依然紛紛祭出活動。剛好於節日前一天下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有關「雙11」註冊商標撤銷複審行政訴訟。

「雙十一」、「雙11」兩商標,是阿里巴巴公司分別在20121228日註冊,指定使用於第38類之商標(商標證號:1013642010140393號)。其中,阿里巴巴的中文字「雙十一」商標,已經在2019年10月27日撤銷成立。阿里巴巴不服。

稍早10月間,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先公告了兩件2017年商標撤銷行政判決[1]。與本案相同,除知識產權局外,參與者均為阿里巴巴、及北京京東公司兩位電商巨頭。不過,爭執的是另外2013年,京東公司註冊的「京東雙十一」商標(證號:13543953號)。

「京東雙十一」商標,由阿里巴巴向商標審理委員會裁定撤銷,京東公司再向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案由於法院認為針對不服撤銷的理由,京東公司無法提出證據佐證,不予支持。判決指知識產權局撤銷「京東雙十一」的裁定理由並無不當,駁回京東公司請求。

這次,阿里巴巴對「雙十一」被撤銷仍不感到滿意;並且,京東公司也想對阿里巴巴仍有效之「雙11」提出挑戰。因此,11月10日下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聽審兩方及知識產權局意見。仍待後續法院判決[2]

從雙11後媒體發布的業績捷報來看,單身貴族們的潛力,電商平台們早已經注意到了。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累積多年國際商務法律、智財取得、電子商務、權利維護之經驗,為您的全球布局提供專業、精準之建議。

 

[1] 北京京東三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與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其他一審行政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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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透過商標法 打擊疫情下惡意商業活動

過去數個月,由於疫情爆發,全球對於衛生防護關設備需求大量增加。預期中,應帶動相關製造商獲益,然而3M的遭遇卻不是如此。作為N95口罩的最大製造商,4月間3M便對數家公司提起訴訟[1]

由於全球相關設備需求大量增加,許多業者經由二次銷售、真品平行輸入等方式,供應來自世界各地之醫療設備。其中,3MN95口罩更被抬高價格至原售價的五倍。對此,3M表示將不會容忍個人或個體欺騙式地(deceptively)盜取3M品牌和商標的名聲。

3M係依據美國聯邦商標法(Lanham Act)提起侵權訴訟。3M指出,將哄抬之價格(Gauged-pricing)3M品牌相關聯,已經損害到3M品牌名聲,更遑論其對於公共健康之威脅。不過,訴訟僅係3M使用的多種防治策略之一,3M也同時寄出警告信(Cease & Desist)並通知有關政府單位。從3月底開始3M公開其相關產品價格,對抗惡意哄抬物價[2]

3M公告未來將持續擴充產能,供應全球疫情危機下對醫療物資的需求。6月間,3M更移除超過7,000個販售侵權產品的網站頁面[3]3M的遭遇並非個案,疫情期間有許多產業的活動均受到影響,對於保護商業秩序與合法的品牌權利,商標法便成為最有力的工具之一。

根據73M公布的新聞稿,已經在印第安那對物價哄抬者發出禁制令,其餘仍有17件訴訟在美加進行中[4]。另外,9月中、10月底分別由美國海關、香港海關在芝加哥、香港檢獲數十萬只偽造N95口罩[5]。貿易全球化中,環境變動與危機因應亦不可避免成為國際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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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少女能否遇見福爾摩斯?NETFLIX電影的著作權與商標訴

《天才少女福爾摩斯》在2020年秋季上映,該故事劇情圍繞福爾摩斯的14歲妹妹,依諾拉福爾摩斯(Enola Holmes)展開。今年6月,柯南道爾物業(Conan Doyle’s Estate)為此起訴NETFLIX的傳奇影業、天才少女福爾摩斯作者Nancy Springer、以及其他影集製作相關單位,侵害柯南道爾物業的著作權與商標侵權[1]。

柯南道爾物業主張,這位大名鼎鼎的哥哥福爾摩斯出現在劇中,已經侵害了原作者道爾先生著作描繪的,這位名偵探角色的著作與商標權。不過,這並不是第一次柯南道爾物業為福爾摩斯主張侵權。早於2014年,在聯邦第七巡迴法院法官理查波斯納(Ricard Posner)判決下,已經拒絕了原告認為福爾摩斯哥哥的「著作權應延續到最後一集原著也落入公共領域」才失效的主張[2]。

儘管早期的小說已不具著作權,柯南道爾物業的最後10本原著仍有著作權存續。因此,對上素未謀面的親妹妹,柯南道爾物業主張最後10本原著與早期的作品不同之處,在於後期福爾摩斯出現較為人性化的情緒(emotion);為此,對於最後10集中出現新的改變部分,仍可主張著作權侵權。此時2020年秋季,在《天才少女福爾摩斯》中,哥哥福爾摩斯見到了才華洋溢的妹妹,也展現出溫情的一面。

被告律師Nicolas Jampol透過好萊烏報導(The Hollywood Reporter)回應[3],認為溫暖、同情、或尊重等概念,應屬於公共所有,而非原告的著作。其認為,著作權法並不保護著作權人擁有此類抽象的概念(Generic Concept)。另外,被告律師也回應,指出原告更試圖利用商標法來保護,原本著作權法已經不保護的標的。

此片,女主角由飾演怪奇物語女主角的巴比布朗(Millie Bobby Brown)飾演,哥哥福爾摩斯則由演出過超人的亨利卡維爾(Henry Cavill)擔綱。相信,儘管原著中福爾摩斯從不向華生透漏自己的身世,觀眾還是會期盼兄妹的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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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ing.com商標在美最高法院勝訴

今年6月底,美國最高法院作出判決,判定知名訂房網站Booking.com具有商標權。Booking.com是世界最大的訂房網站之一[1],其商標Booking.com同時是公司網站域名,因而在註冊程序上引起爭議。

簡言之,美國最高法院認為加上.com之字元並不影響向專利商標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USPTO)註冊商標,並且商標審查之原則中,不應以含有「.com」即視為是通用名稱(generic name)而拒絕商標註冊。本案在美國從地區法院至最高法院,均由Booking.com獲得勝訴。

Booking.com不同於單獨使用Booking (預約)一詞。最高法院指出,無論網域名稱註冊,商標之註冊審查仍回到商標法,判斷是否消費者能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依據美國商標法(Lehman Act),是否為通用(generic)應依據消費者認知決定。

根據USPTO之主張,其他不給予商標註冊之理由在於擔心,因為「.com」作為網路域名,若加以任何通用名稱(如:generic.com)申請商標,可能會予商標權人控制原本可自由使用的詞彙,會給予過大的權利。然而,最高法院認為這種透過註冊商標所獲得的優勢,不必然排除註冊商標。

最後,USPTO認為Booking.com可以透過商標以外的其他基礎請求賠償,不過最高法院認為這亦不使Booking.com不可取得商標。一般而言,網域名稱申請並非同商標註冊,應向對應的域名註冊管理機構登記[2]

本案由已故大法官金斯堡(Ruth Bader Ginsburg)作出判決,並同其他7位大法官,認可Booking.com之商標權。金斯堡大法官並說明「我們沒有理由拒絕Booking.com,如同其他非通用(non-generic)之標示,獲得由國會所授予之相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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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中國與蒙古會談 以三國工業設計制度為主軸

今年1021日,根據XXIV國際俄國專利局會議舉行之第八屆俄、中、蒙三邊研討會,以工業設計保護為主題,透過視訊會議方式舉辦。研討會中,三局互相交換各國有關工業設計保護國內系統之資訊,包括立法、統計,並回顧各國設計註冊程序之細節[1]

於該三國,工業設計均透過專利法規定進行保護;然而,三國在申請與註冊、審查程序上有明顯的差異。其中,俄羅斯與蒙古國,作為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註冊海牙協定的會員國,而中國仍在申請加入協議的過程中。

海牙協定自1999簽署生效,現已有超過70個會員國。透過,海牙協定申請工業設計,可以經由國際申請管道於多國保護,且規定將與國際接軌。舉例而言,目前,中國之工業設計保護期限為5年,並可延展兩次5年期限,若加入海牙協定,將依規定延長保護期限至15年。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儘管仍在協商過程中,已於2015年為準備加入海牙體系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修改草案(徵求意見稿)[2]。俄羅斯專利局舉辦的俄、中、蒙三邊研討會,是三局之年度會談,自2013年起已經舉行至第七屆。

若需要在中國進行工業設計布局,仍須個別進行送件;對於台商企業而言,儘管台灣同樣未加入海牙國際工業設計保護體系,然而若在海牙協定之會員國有住所或營業所,仍有機會透海牙體系遞交國際申請[3]。不過,實際之效果,仍應依個別案例之需要規劃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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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ndustrial designs became the main topic of discussion with experts from China and Mongolia https://rospatent.gov.ru/en/news/24-international-conference-10-20102020 (Latest viewed: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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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利在歐盟法院贏得紅頭跑車(Testarossa)商標

知名跑車品牌法拉利(Ferrari)的紅頭跑車(Testarossa)是無數車迷的夢。儘管,如今該款跑車已經停產了,但這部名車的傳奇與訴訟的故事,仍持續上演著。上週,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European Union, CJEU)推翻了2017年德國杜塞道夫初審法院的判決,認定法拉利仍有其紅頭跑車「Testarossa」商標權[1]

起因源自於德國玩具製造商Autec AG主張,這輛1957年世界跑超冠軍的商標權,因為未使用而應當廢止[2]。實際上,Testarossa1996年起停產,之後便由512TR傳承其位。也因此,2017年德國杜塞道夫初審法院認定法拉利並沒有在過往5年充分使用該商標,意味著紅頭的名號,也將不再能由法拉利獨佔。

上訴後,德國杜塞道夫高等法院將本案與初審法院之判決,提交歐盟法院解釋,案號C–720/18以及C–721/18之判決於1022日公告。歐盟法院最終判定,由於從20112017年間,法拉利仍持續生產並製造Testarossa的車用零件,儘管產量較低,然而在功能上仍構成商標的使用。應認定有「真實使用 (Genuine use)」。

不過,歐盟法院指出,若是僅單純的再次銷售(reselling)一項產品,並不足構成真實使用。同時間,今年7月法拉利方才在歐洲智慧財產局 (EUIPO) 爭議中失去該商標,目前商標權利仍於無效狀態。根據德國商標法第4955條,商標經持續五年未使用者,任何人得依撤銷之規定,請求取消商標註冊[3]

往來爭訟期間,法拉利再推出原廠Testarossa原廠認證服務。從法拉利的案例或許可以了解,成名後商標的管理或許方是永續經營的關鍵。畢竟,誰不渴望擁有Testaros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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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Mountain Dew不是汽水:Pepsi Co.在印度訴訟輸掉商標訴訟

 

海德拉巴法院[1],本周判決印度飲料商Magfast Beverages可以使用Mountain Dew飲料商標。此訴纏訟15年,最初2003年由百事可樂集團(PepsiCo)在德里起訴,源於Magfast Beverages使用Mountain Dew商標在印度販售瓶裝水。

百事可樂除了是可口可樂的勁敵,同時也是國際食品集團,透過國際品牌布局,經營囊括:桂格、立頓、七喜,等各種知名食品。此次涉訟的激浪(Mountain Dew)飲料,起源於美國1940年代,運動外型訴求更與NBA聯名,使之在歐美市場獲得廣泛的知名度。

然而,儘管激浪在歐美市場得多年成功[2],卻仍無法保護百事可樂在印度的市場。印度的Mountain Dew不是汽水。Magfast Beverages2000年起,在印度生產並銷售名為Mountain Dew的瓶裝水,並取得知名度。至2003年,百事可樂開始在印度販售Mountain Dew汽水,並起訴Magefast,然而,據報導百事可樂訴訟現已被法院駁回。

Magfast Beverages負責人Ghaziuddin表示,以Mountain Dew作為瓶裝水品牌,已經在海德拉巴地區以及全印度被廣泛識別。該公司負責人表示,此案勝訴對支持印度莫迪總理(Modi)印度製造(Made in India)政策,有莫大鼓舞。不過,對於熟悉Mountain Dew品牌的外國人士而言,想必感到難以理解。

事實上,對台灣來說Mountain Dew也是近年才有代理引進的產品[3]。儘管百事集團多角化布局全球,因為市場的區隔、消費者習慣的差異,在品牌布局上仍會遭遇不測。這反應的,不僅是對於品牌應提早布局的提醒,更顯示國際化的時代,往往在還未踏入新市場大門時,美名便被他人挪用了。

當然,對於海德拉巴當地未曾聽過Mountain Dew的印度人而言,或許對此事來龍去脈難有反響。不過,對於海內外廣大台商而言,未嘗為又一警世預言。畢竟,再好的服務和產品,若不能讓消費者認識到,將也無用武之地。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累積多年國際商務、品牌與智財布局經驗,能為您的國際經營提供專業、精準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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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律布局!英國脫歐尚未著陸 客戶3個月取得英國商標

 

客戶委託本所進行商標布局,僅3個月即取得英國商標權。英國商標申請受到脫歐影響,從今年2月開始,至明年起英國正式脫歐的過渡期間內,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的用心服務,獲國際客戶信賴。

該客戶為華人地區知名企業,經營東亞市場多年,本所有幸為該公司服務,並一同見證客戶的成長。今年6月,客戶委託本所布局近30國商標,為該公司前進全球市場,鋪墊必要的權利基礎。其中,英國的商標申請僅約3個月便取得權利,為客戶省下寶貴的時間與行政負擔。

  • 申請日:2020/6/15
  • 公告日:2020/7/1
  • 註冊日:2020/9/18

依一般商標申請程式,時間上通常需68個月才會收到第一次官方審查意見。而且,經過官方審查收到回覆者,還不能核准獲得商標,待回覆審查官等往來作業的時間成本,便直接反映在客戶的等待中,進而影響市場行銷。

英國商標申請實務上亦然,就算未經官方任何核駁,經驗上能直接獲證者,最短也往往需數月作業。更不論脫歐過渡期間內,英國商標註冊與保護將由原本的歐盟商標,轉換為英國商標,增加了申請手續之複雜(可參考本所前篇介紹 英國脫歐 歐盟商標的未來是?,以及 英國商標制度介紹。)

3個月即獲得商標權,除反映客戶商標具獨特的識別性、鮮明品牌風格與海內外知名度外,更顯示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準備案件申請的精神與價值,藉充分準備與精準處理,讓客戶無後顧之憂的提早享受商標保護。

今年6月,該客戶於委託本所辦理亞洲、歐洲、美洲、大洋洲等,世界近30國商標註冊,期待未來數個月,能獲更多國際商標領證的好消息。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多年處理國際商務、智財布局、權利維護案件,為您的國際布局提供專業、精準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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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戰火 利比亞重新發布商標公報 (No. 1/9 – 2020)

 

今年除Covid-19疫情影響,地處北非的利比亞近十年因內戰問題,政府機構運作受到十分嚴重的影響。不過,自923日起,利比亞商標局(Libya Trademarks Office, Libya TMO)已恢復出版官方商標公報[1]

公報No. 1/9-2020是該國今年度(2020)第一期,也是睽違五年的官方電子公報,公告後並有3個月異議(Opposition)期間。因此,今年可提出異議的最早期限將在20201222日。其中,公報共公布224件申請案,且利比亞商標局也計畫在2020年的剩餘時間內,陸續公布更多公報,加速處理蓄積案件。

利比亞內戰延燒,是近年地中海與北非和平最大的變數。距離此次官方公報發布,利比亞商標局最近一次公布公報已經是2015年的64日。受到內戰干擾,利比亞政府自201812月起宣布進入緊急狀態[2]

根據路透社報導[3],內戰背後,乃存在土耳其、俄羅斯,之間的國際政治角力[4]。以地理位置而言,利比亞緊鄰地中海,又與埃及、阿爾及利亞接壤,除為於北非交通通道外,本身亦是石油產地。聯合國今年努力磋商的成果,即是讓利比亞能達成和平協議,並舉行大選。

受聯合國承認的利比亞全國團結政府總理沙拉吉亦表示,他將計畫在6周內下台[5],以此促進和平統一。然而,當前利比亞需優先處理的問題還很多,包括人口販運等問題。轉眼此次公報中公布的商標,亦不乏國際企業,如:HP,隨著談判順利進行,恢復和平後的利比亞,期待也會重新打開一扇北非市場的大門。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累積多年國際商務、貿易法規、智財布局經驗,為您在全球的投資與智財提供專業、精準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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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混淆、商標淡化:當Zoomlaw 遇見Zoom law

Zoom law學院是以通訊軟體Zoom為平台推出的線上法學教學產品,而Zoomlaw則是Zoomlaw Attorneys at Law負責人為法律事務所註冊之商標。ZoomlawZoom law之間的差距,僅在Zoom law間的一個間格符號。

此次,美國某校法學院在線上課程說明會中,宣傳:「將提供學生如何適應Zoom law學院遠端學習的建議。」不過,Zoom law學院卻沒有注意到,推廣法學教育產品的同時,十多年前已經有一間在台灣的Zoomlaw法律事務所,以Zoomlaw此品牌在全球數國耕耘業界多年。

在疫情衝擊中遠距商機獲得發展機會。視訊會議軟體Zoom,在美國的線上教學發展受到廣泛應用。美國名校透過品牌的國際影響力,加上網路能跨越國界與地理限制的特性,紛紛擴大近年已經初具發展的遠距教學產品。只是,資訊商機跨越國界,也產生新的智慧財產風險。

意想不到的是,科技的應用跨越了原有的種種時空限制,也為素未謀面的兩個Zoom law帶來相逢的機緣。只是,為了避免混淆、淡化與誤導Zoomlaw’商標權效力,針對該校誤用Zoom law school’ 的行為,為了保護智慧財產,合法擁有商標權的Zoomlaw’事務所仍不得不提出聲明,慎重告知該校Zoom law學院院長、品牌經理、商標管理員等人,該校誤用(misuse) Zoom law school’的行為。

該校法學院在US News全美排名前十名,包含智慧財產權法在內均有頂尖、豐富的研究。是國際學術、研究人員聚集的殿堂。實則,該名校對商標也有十分的意識。譬如,該校為維護品牌形象與名聲,設有行銷、品牌經理與商標執行等單位,只是該校用心經營品牌,卻未注意地球另一端存在著侵權的風險。

可以想見,使用Zoom進行遠端教學的名校不僅此校,若他校也跟進使用Zoom law學院的稱呼,是否事務所的Zoomlaw商標將被淡化,以至於十多年經營的品牌特色被淹沒在線上教學浪潮之中?還好,Zoom law 還沒成為名校法學院間對此新產品的廣泛稱呼,不過數位時代的智慧財產保護,策略已不能同日而語。

收到Zoomlaw法律事務所的通知後,該校由法學院院長即刻回覆已經移除使用,並轉告該課程的學生群。

經查核確認該校法學院已經移除網站上‘Zoom Law School’的文字敘述,改為law school’ via Z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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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商標廢止()

實習律師 賴奕霖

簡要介紹完商標廢止的概念、法規與相關流程後,最後來看幾個與商標廢止相關的法院判決。

判決字號

相關法條

爭議

法院判決

智慧財產法院 106 年度行商訴字第 104號行政判決

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

商標權人將其商標於外國網站上使用於指定商品,是否構成商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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