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意匠法於去年12月時,將意匠(設計專利)的保護年放寬到25年,而不到一個月,於今年1月,又對意匠法進行修改,以充分地落實意匠的保護。此次的修法重點如下。
1.修正意匠法第7條:放寬了一物品一設計的規定,如果一個設計中複數個的物品有很強烈的關聯性,則可以於一個設計案中申請,無需像以往需要將複數個物品個別申請。
至於何謂強烈的關聯性,其實指的是,複數個物品放在一起使用才具有實質作用,或者對公眾認知來說複數個物品應該作為一個整體。
例子1:馬桶刷與馬桶刷座於公眾認知中,有可能會被視為一個整體,故可以於一個設計案中申請。
例子2:特定連結接頭與特定連結座要放在一起使用才有實質作用,故可以於一個設計案中申請。
2.修正意匠法第8條:放寬了成組設計的規定,以往成組設計中需要預訂的所有組成物品,修正後的成組設計僅需要包括公眾認知的兩個以上的組成物品。
例子1:餐具組在修法前可能被要求得包括一個碗、一個湯匙、一雙筷子與一個餐盤,但修法後,依據公眾認知,餐具組可以包括一個碗與一雙筷子、一個餐盤與一雙筷子或一個碗與一個湯匙(只要任選兩個以上,可以被公眾認為是一組餐具組即可)。
相關條文:
1.日本意匠法第7條
2.日本意匠法第8條
參考資料:
http://www.jpo.go.jp/shiryou/kijun/kijun2/files/190109_ishou_kaitei/kaiteimae.pdf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