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的權利 (後續影響)

實習律師 陳宇瑩

一、Google公司的回應

GOOGLE公司對於歐洲法院的決定深表不滿,GOOGLE認為「被遺忘的權利」將阻擋人民「知」的權利,GOOGLE在過去只會針對涉及侵害著作權、違反法令之資訊取消資訊的連結,因此GOOGLE對於歐盟法院要求表示失望。

二、執行的方式

目前GOOGLE當收到個人要求時,其會進行個案評估,又評估範圍包含視該資訊是否需被移除,而當移除該相關連結時,GOOGLE採取與通知著作權侵害方式,在移除時通知出版商,讓該被通知人有機會糾正GOOGLE執行錯誤而移除連結的情形。未來GOOGLE應該會設置一套更完善的執行標準。

三、要求移除的現況

依據十月的新聞報導,GOOGLE已經收到16萬筆要求移除連結的請求,涉及大概55萬的網址,最後GOOGLE移除大約16萬個網址,佔全部比例41.8%[1],而要求移除的國家前五名分別為:法國、英國、德國、西班牙與荷蘭。

Link removal requests under 'right to be forgotten'

Country

Number of requests

Number of links assessed

Number of links removed

EU

146,357

498,737

171,183

France

29,140

89,277

36,513

Germany

25,206

88,973

39,889

Great Britain

18,486

63,616

18,460

Spain

13,429

43,573

12,436

Netherlands

9,003

33,380

10,782

圖表來源:http://www.cnbc.com/id/102082044#.,(last visited:2014/11/10)

四、小結

隨著歐盟法院肯定人民有向搜尋引擎主張「被遺忘的權利」後,隨後在歐洲各國陸續有個人提起移除連結的要求,而未來不僅GOOGLE公司受到影響,同時還會擴及至其他搜尋引擎,例如:Bing、Facebook、YAHOO!等相關之網路科技公司,雖然目前只有歐洲地區是用該規則,但未來難保證其他地區不會做相同的主張,是以歐盟法院的決定帶來的影響將會比想像中來得更加深遠。



[1] https://www.google.com/transparencyreport/removals/europeprivacy/,(last visited: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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