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
一、前言
為了因應全球化的趨勢,對於大多數企業而言,邁向國際市場為生存之道。相較於TPP,RCEP
係以貨物貿易自由化為主要目標,未來還會分段進行投資、服務貿易、經濟技術合作、競爭政策、爭端解決以及智慧財產權等談判。
二、RCEP的背景
RCEP
的主要成員是以東協10國加上日本、中國、韓國、印度、澳洲、紐西蘭等六國,共計16個國家所構成,形成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簡稱
RCEP)。RCEP成員國總人口約占全世界一半(34億人),GDP約占全世界三成(20兆美元),RCEP倡議實現後,其經濟規模將占全球年生產總值31.35%,達到23兆美元[1],是更近一步的自由貿易協定
(FTA)。RCEP主要是以區域經濟一體化進行合作,成員國間相互開放市場、建立一個削減關稅及非關稅壁壘的自由貿易協定。其主要用意在於調和各成員國原產地規則和海關措施,並實行漸進式的服務貿易開放,同時在投資便捷化方面仍以准入後的國民待遇為主。目前RCEP於2013年5月正式談判後所成立之貿易談判委員會
(Trade Negotiation Committee, TNC),包含貨品、服務、投資、競爭政策、經濟與技術合作、法律及制度、以及智慧財產權議題等8個工作小組[2]。
實際上,台灣附近的國家都已經加入了RCEP這一行列,成為一個大經濟體,但台灣迄今尚未正式參與任何主要的區域經濟整合,未來外國企業前來台灣投資的情形可能因此減少,加上出口商品相較於其他國家多了關稅的障礙,將導致台灣在國際喪失競爭力,漸漸地被邊緣化,嚴重影響台灣未來的發展。
事實上,RCEP市場對台灣而言相當重要,2013年台灣對RCEP16個成員國的出口額占出口總額約70%,如果台灣沒有加入RCEP,可能會嚴重影響台灣的出口貿易跟投資活動。尤其是RCEP將形成泛亞洲經濟圈龐大市場,將有利其成員國企業延伸供應鏈和降低通關成本,進行優勢的投資佈局。由於臺商長期以來深度參與東南亞地區產業分工,將我國生產的半成品、零件、中間財等出口到東南亞,利用東南亞充沛勞動力生產製造後,再把大部分的完成品出口到美國和歐美市場,若台灣不能加入RCEP,關稅上的差別待遇將使我國貿易成本高於其他國家,會導致台灣在RCEP市場喪失競爭力。長期以來,台灣因為國際局勢而未能加入相關的東協經濟活動,對台灣的經濟發展有所影響。
三、RCEP 對台灣之重要性
由於RCEP目前的成員國除了東協10國以外,還包含中國大陸以及日本等亞太地區重要大型經濟國,並且在2015年,RCEP經濟規模達全球GDP約31.35%,金額高達23兆美元,規模僅次於TPP
(37.53)。所以一旦RCEP完成談判,勢必對亞太經濟及全球經濟帶來重大的影響[3]。另外,RCEP的成員國皆是我國主要出口市場及投資地區,2015年RCEP的16個成員國占我國貿易總額57.6%,約達2,932億美元,是我國出口總額的57.26%,約1,605億美元。就台商投資的角度而言,2013到2015年,我國對RCEP成員國之累積投資金額,佔了我國對外投資額的78%,約計1,427億美元,是相當高的比例[4]。如果台灣沒有加入RCEP,就算我國屬於開放經濟國,但由於面對主要貿易夥伴紛紛參與區域經濟整合,而互相享有優惠關稅待遇,將會造成我國企業無法在國際市場上公平的競爭[5]。
四、結論
根據《RCEP談判指導原則與目標》,RCEP在2015年底完成16國之間的談判後,在各國同意的條件下,將會開放其他尚未參與談判的FTA會員國跟「外部經濟夥伴」(external
economic partners)參加[6]。 將來RCEP必將改變亞洲區內的產業鏈、供應鏈和價值鏈。由於我國因政治因素,並不容易與其他非邦交國家簽屬FTA或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我國除了可以充分利用兩岸經貿關係以及藉由台新及台紐經濟合作協議
(ECA)等途徑外,先行在RCEP市場佈局,來強化本身在該區域價值鏈地位。如果台灣在短期內無法加入RCEP,企業更必須積極參與該區域的生產供應鏈網絡,以確保市場利益。雖然RCEP目前對我國貿易與投資的重要性超過TPP,但由於RCEP的自由化目標還尚未明確,且其重疊的成員國可能還會陸續增加,我國應以雙軌並進的方式來爭取任何參與RCEP或TPP的機會。以台商而言,未雨綢繆提前在其參與TPP與RCEP之會員國家進行商標與專利佈局,才能使我國有完善之產業調整支援方案,方能協助我國產業脫胎換骨,重新在全球與區域經濟藍圖上占有一席之地。
[1] IMF Oct. 2015 預估值。
[2] 電子商務工作小組為新設立的工作小組,於2015年8月3日第9回合談判期間召開第1次工作小組會議。
[3] 經濟部「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RCEP) 簡介」,2016年,頁6。
[4] See Ibid, 頁6。
[5] Petri, Peter A., Plummer, Michael G., and Zhai Fan. 2011.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nd Asia Pacific Integration: A Quantitative Assessment.” East-West Center Working Papers, Economics Series, no. 119.
[6] ASEAN Summit. 2012. “Guiding Principles and Objectives for Negotiating the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SEAN Sum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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