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修訂之商標法將於今年(2019)6月17日正式生效,對已註冊加國商標之所有權人,或欲註冊加國商標之申請人,均有重大影響。在新法生效之前,再次提醒變法重點,評估因應措施。
重點一,商標保護期由15年縮短為10年。國際上多數國家之商標保護期均為10年,加國算是由特例回歸正常。
重點二,首次採用商標「尼斯分類」。原來加拿大並未使用商標分類系統,故其商標申請費用與申請的類別無關。加拿大採用「尼斯分類」也算是與國際接軌,但同樣接軌的也包含將依申請商品或服務類別的數量增加收費。
重點三,取消商標須在加拿大實際使用的要求。以後即便商標沒有在加拿大實際使用,也可在加拿大提出商標註冊申請。可預見商標搶註的情形會層出不窮。
重點四,加拿大加入馬德里系統,商標申請人可透過馬德里途徑進入加拿大。
因應措施:
1.對於已註冊加國商標者,可以考慮在新法生效日前提前辦理商標延展,無論保護期到期與否。
2.對於欲申請加拿大商標者,如能趕在新法生效日之前申請,可節省跨類申請的費用。
3.由於加國放寬商標申請的使用要求,為避免商標受惡意搶註,如有申請加拿大商標之需求,應及早申請。且應主動監控,或委託專業監控加拿大商標申請與註冊狀況,避免相同或近似商標註冊,侵害自主商標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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