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越南智慧財產局(National Offi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NOIP)最新公布的2018年統計,外商在越南申請專利最多之國家,2018年前五名依次為日本、南韓、美國、中國大陸、台灣;台灣申請專利之總件數為282件,為台商在越申請專利歷年來之最高。
越南屬於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之一員,同時也是「環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的組成國之一;在地緣上,越南更位於中國一帶一路規劃中的要沖地帶。越南的多重身份,逐漸吸引各界聚焦於此;NOIP統計資料也顯示,具敏銳商業嗅覺之台商已查覺此間商機,著手佈局,台商申請越南專利之需求愈來愈夯。
申請越南專利,應委託可靠之代理人進行申請,申請文件均須以越南文提出。如該專利已於台灣申請,可於申請越南專利時(台灣案申請後12個月內)要求該案台灣專利申請的優先權。如已於PCT(專利合作條約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成員國申請專利,亦可透過PCT路徑進入越南國家階段。
另由於ASEAN已建立「東南亞國協專利審查合作機制」 (Asean Patent Examination Co-operation, ASPEC),ASPEC可讓參與國的智財局利用其他參與國之專利檢索與審查結果,作為參照應用於自己的檢索與審查當中,加速專利申請案的核准。故如已於ASPEC其他參與國申請專利,可透過該機制來加速越南專利申請;或於越南申請專利後,利用ASPEC機制來加速於其他參與國申請專利的時程。
東南亞國家之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持續不斷地進更新,本所與越南及其他ASEAN國家之專利代理人具有長期良好合作關係,代理處理過許多越南智財業務,可及時獲得當地國最新之資訊。台商在委託代理人時,應慎選信譽良好、經驗豐富之國際化事務所,切勿貪圖便宜而罔顧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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