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業者往往喜歡用新型專利來做廣告行銷,藉此幫自己的產品打廣告與加分,例如將新型專利證書號標在產品與其產品的官網上。為什麼即便新型專利之技術內容簡單,專利師/專利代理人也告知業者該技術缺乏新穎性與/或進步性,但業者卻仍要申請呢?

       根據作者的經驗,每1000人中可能不到1人懂專利的類型分為發明、新型與設計,然後每2000人中可能不到1人知道新型專利不作實體審查,只要符合格式一定會過(註:作者常常開玩笑且霸氣地跟客戶說,不違反公序良俗與新型標的物類型規範下,台灣新型專利不過,我賠您申請費跟服務費,而且不像路邊的水果攤「不甜砍頭」一樣騙人,作者真的是敢保證「台灣新型專利不過包賠」)。另外,台灣新型標的物類型雖然指的是物,但實際上,軟體方法的創作也可以透過撰寫包裝成裝置或系統的方式來申請台灣新型專利,且台灣的專利審查基準還列出幾個將軟體包裝成裝置或系統之新型專利請求項的參考實例。因此,想發展金融科技的銀行或後期進入市場作人工智慧跟區塊鏈應用的公司,也申請了不少新型專利來替自己作廣告行銷,甚至透過新聞宣傳自己具有專利技術。

       由於專利智財概念的不普及,台灣一般民眾或業者只要看到對方有專利證書,通常不太敢直接仿冒,甚至認為標有專利證書號的產品就像是政府認證過的優良技術或獨家技術產品,因此這也造成了部分業者故意申請新型專利來做廣告行銷。

       只是拿來做廣告行銷的新型專利在向外行推銷,固然是個好手段,但如果技術不夠強,其實遇到內行會吃到閉門羹。以智慧局臉書2019/08/20挑選的一篇專利來說,TW M579935的新型吸管專利,對一般人來說會覺得是很好的技術,甚至認為若該產品有獲准專利,便不敢仿冒,但對於內行的人卻可以輕易地查出類似的專利前案(CN103976880A),去找出其進步性不足之處(註:兩案的差異僅在連接手段不同但為簡單變更,欲知悉更多細節,請來電眾律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詢問,03-667-5569)。讀到這邊,如果你/妳本身非專利從業人員,且還不知道TW M579935實際上可能是無效的專利,那麼你/妳必須認同,新型專利確實地具有廣告行銷的效果。

專利 圖.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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