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商務致勝秘笈

所長助理兼新科技法務蔡昕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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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如武林,爾虞我詐、刀光劍影,一個閃失,輕則傷經挫骨、重則萬劫不復。即便傷害未危及公司存亡,遭逢挫敗總需稍事休養生息,但時代的馬蹄可不曾為誰停留,時運一去不復返。

是故商業廝殺、短兵相接之際,快速止血、精準反擊成為跨國企業「比氣長」的關鍵。

 

隨台灣特色餐飲廣被世界歡迎、接納,連鎖餐飲集團進軍海外成了擋也擋不住的趨勢。涉及菜單食譜的著作權、營業祕密、專利、商標也隨該投資國的法律不同而變得複雜。台灣業主、台灣股東以及當地投資方、當地合夥方,用什麼形式條約議定合作?條約內文如何議定保障及分潤?若出現糾紛爭議,該用何國法律為準據?跨國的糾紛管轄又該如何處置?跨國經商,其中眉角牽一髮動全身。

 

以下舉眾律為客戶處理跨國糾紛的實例分析分享,顧及客戶隱私,化名稱為【華華企業】。

那麼,故事開始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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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華企業的跨國加盟爭議案

在台灣專營餐飲食品業的「華華企業」,旗下擁有多家且品項多元的知名餐飲品牌包含手搖飲、烘培飲品及餐飲等。華華企業以連鎖加盟起家,從台灣為起點,進入中國後再往亞洲週邊國家開發市場,近年往美國、歐洲進軍。

 

華華企業初入中國以《特許經營》模式開發市場,並成功嘗到甜頭,欲將此方式持續複製於其他欲拓展事業版圖的國家。

 

在此插播何為「特許經營(Franchising)」?

「特許經營(Franchising)」是指以擬定「特許契約」為業主與加盟方連接的商業模式。契約的一方為特許人,也就是業主,這位業主將自己所擁有的特定經營模式(包含商店交易模式、販賣品項等)連同智慧財產權(含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商業秘密等)按照契約中的約定,授予他人(被特許人)遵照特許契約所述的方式使用。

 

被特許人按照契約約定,在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知名便利商店、布局全球的連鎖咖啡店都是特許經營的案例。然而關於「特許經營」的規範各國又有不同的管理方式,有些國家需經登記核可、有些國家則規定每3年需重新檢視契約等。

 

華華企業欲插旗韓國,並已懂得以「特許經營」方式保障自己的經營模式和智慧財產權,同時,韓國當地的W公司也欲引進華華企業旗下品牌,雙方一拍即合,展開合作事宜。可是華華企業不知道還必須國際法令遵循,也不知道如何有效率、且以合理的費用來做到國際法令遵循,並將未來預備拓點投資的國家之特許經營系統化。

 

什麼是國際法令遵循?

意旨每個國家皆有不同的商業投資法規,在與他國投資者簽訂特許契約時,應重新檢視所涉及的相關規定。也就是說,在中國適用的特許契約,拿到別的國家不一定能一體適用。

 

韓國W公司與華華企業簽約,以特許經營模式加盟。前面提過,特許經營模式是被特許方需完全遵照特許方的營業模式、品項,由特許方須提供一切器材、原物料,以既定的配方、作法製作商品。

 

縱橫商務法超過20年經驗的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范國華所長指出,雙方在簽約時,台商可能認為「這就是簽訂特許經營的契約」,可是實則未遵循當地關於特許經營的規範。而加入特許經營的當地企業(在此案例中即是韓國W公司),通常「不知情」抑或是「刻意不點破」台商未遵照當地特許經營法規一事,簽約時刻意或非刻意地,以總經銷或總代理商的商業模式簽署契約。

 

「特許經營、經銷、代理,都是不一樣的商業模式,所負擔的義務也不同。」范所長說,商場就是戰場,這就是短兵相接的時刻。當地公司會利用台灣業主自己沒有做好特性經營法遵的漏洞,繼而違反這份特許契約中的約定。而這將導致台灣業主發現對方未遵守特許合約行事時,想提出違約訴訟,卻因未遵照該國對於特許經營的規定而無能為力,導致敗訴。

 

「華華企業」被韓國的W公司以未遵循韓國法律為由,宣稱:華華企業提供的機器不能在韓國合法使用,材料中也有韓國所禁用的物質為由,認為這些過程損及自己的權利,將華華企業一狀告上韓國法院,並對華華企業提起假處分。

 

華華企業找上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協助跨國訴訟。

眾律團隊掌握事實狀況後,先釐清華華企業所提供的訴訟證據,包含雙方當時簽訂的合約、對方主張及請求。由於訴訟在韓國發起,眾律同步聯繫韓國方面的律師,並跨國蒐集韓國法律見解、相關訴訟論文,一路與韓國律師討論,通盤整理後迅速擬定訴訟策略。所有過程同步翻譯並建檔。

 

眾律逐條分析雙方合約,發現契約中訂定以台灣法律為準據法,並且約定:若雙方經協商無共識,將提交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以英文進行仲裁。仲裁過程也透過眾律方面協助,順利解決糾紛。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范國華所長指出,涉及海外的爭端,絕對無法只以台灣內國法的思考處置。國際訴訟的進行,除了學識,還得有膽識及遠見,涉及商業爭訟更得步步為營。

 

「華華企業」的案例,是幸而雙方在最起先的合約中已約定若有訴訟將依據台灣法律為準據法,且進一步約定若經協商無共識,提交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以英文進行仲裁。此舉簡化了爭訟過程的繁瑣,眾律團隊再進一步協助釐清爭點並協助仲裁。

在此也點出了更重要的觀念:台商欲在跨國商務中得勝,首重契約內容的管理,這是企業需要專業法律顧問的原因。

另外,還需做到:

1.國際及內國的法令遵循做到有效的合規管理;

2.法遵下的特許經營行業特色的商務契約之框架、結構、商業及IP內容的設計;

3 .IPR的佈局。環環相扣的著作權、商標權的國際及內國佈局與權利內容的安排。

 

綜括上述,台商在各國進行的商業交易、以及商業企業組織上,都得全面做好對外投資、貿易的ABC檢查:

A.合法合規管理

B.契約條款設計

C.智慧財產權的有效安排。

 

華華企業以特許經營的方式保護商業模式和品牌,卻少了法遵程序,沒有做好對外投資貿易ABC檢查,也是這個案子裡的台商會在韓國發生被特許經營商惡人先告狀的原因。

 

欲邁步國際,除了能風靡世界的產品,背後更需具備國際視野的法律觀念,方能保障商業利益,讓根基穩固,事業蒸蒸日上。

 

至於更詳細的特許經營、經銷、代理、授權等深入內容,敬請期待下回的跨國商務致勝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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