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從科創板專利訴訟第一案(台達電子VS光峰科技)中看光峰科如何「化守為攻」!

范國華/主持律師、吳尊傑/法務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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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事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下稱「光峰科技」或「原審被告一」)於2019年7月29日收到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送達關於台達電起訴原審被告、深圳市福田區索普尼投影視頻系統商行(下稱「原審被告二」)的三份《民事起訴狀》((2019)粵73知民初662號、663 號、664號)及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三份《民事裁定書》((2019)粵73知民初662 號、663號、664號)等相關材料[2]。於收到訴狀同時,光峰科技3000萬元銀行存款遭到了凍結。

2020年2月,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決定宣告台達電所持有「藍光合成方法及系統」(專利號:201310625063.1,下稱「系爭專利技術」)專利權無效。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於2020年10月對(2019)粵73知民初664號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原審被告不侵權抗辯成立,因為台達電本案起訴之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足,故駁回原告台達電的全部訴訟請求

台達電不服,逕向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後組成合議庭對案件進行了審理,案件編號為(2021)最高法知民終108號。在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過程中,上訴人台達電申請撤回起訴。最高人民法院乃准許其撤回起訴,於是乎作出終審裁定。

系爭專利技術 — 「藍光合成方法及系統」

資料來源: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及分析

該專利涉及一種光合成方法及系統,特別涉及一種藍光合成方法及系統。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該專利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種可符合Rec.709規範並同時符合IEC-60825–1鐳射產品標準安全規範的藍色光源的藍光合成方法及系統。以下將就其技術背景進行說明[3]

投影儀產生色彩畫面需要紅藍綠(RGB)三原色互相搭配比例。一般而言,可通過白平衡計算來預估各顏色所需的成分比例,其中,藍光的比例對於白平衡色座標位置與色溫點影響甚鉅。若以紅、綠、藍三色混光討論,僅需約10%以內的藍光比例,即可達到一般常用的白平衡規格,剩下的90%比例則主要是由紅光與綠光組成。也就是說,藍光成分的多少,決定了投影儀白畫面的亮度

它不同於傳統燈泡(Lamp)結合濾鏡或是搭配藍光LED的藍色光源,鐳射投影儀一般是使用藍光鐳射作為主要藍色光源。然而,若以上述藍光鐳射作為投影儀的藍色光源,整個投影儀能顯示的色域無法涵蓋Rec.709的標準色域而降低了色彩豐富度。再者,由於藍色光源的成分是以藍光鐳射為主,隨著產品規格的提升,鐳射的瓦數也隨之增加,高亮度的產品勢必會面臨殘餘鐳射過多,而無法符合鐳射產品安全規範的問題

因此,如何提供一種藍光合成方法及系統,將合成後的藍光作為藍色光源,可使得系統顯示的色彩涵蓋Rec.709的標準色域,並且能符合鐳射產品的安全規範已成為重要課題之一

原審原告的請求權基礎[4]

1. 判決原審被告一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之系爭發明專利的侵權產品的製造、銷售、許諾銷售等侵權行為

2. 判決被告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之系爭發明專利的侵權產品的製造、銷售、許諾銷售行為

3. 判決被告一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1600萬元,專利維權的合理支出人民幣145,343元

4. 判決兩名被告立即銷毀庫存侵權產品以及用於製造侵權產品的專用模具

5. 判決兩名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原審法院裁定

法院肯認原審被告不侵權抗辯成立,駁回原告台達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台達電為何在上訴過程中申請撤回上訴?

事實上,在台達電起訴光峰科的同時,光峰科亦於2019年7月29日就公司與台達電子企業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達視訊(吳江)有限公司、深圳市超網科技有限公司之間的10項專利侵權糾紛,分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10起訴訟[5]。分別是:

1. (2019)粵03民初2942號案(涉及專利技術:採用具有波長轉換材料的移動模板的多色照明裝置)、

2. (2019)粵03民初2943號案(涉及專利技術:基於螢光粉提高光轉換效率的光源結構)、

3. (2019)粵03民初2944號案(涉及專利技術:基於螢光粉提高光轉換效率的光源結構)、

4. (2019)粵03民初2945號案(涉及專利技術:採用具有波長轉換材料的移動模板的多色照明裝置)、

5. (2019)粵03民初2946號案(涉及專利技術:基於螢光粉提高光轉換效率的光源結構)、

6. (2019)粵03民初2947號案(涉及專利技術:採用具有波長轉換材料的移動模板的多色照明裝置)、

7. (2019)粵03民初2948號案(涉及專利技術:基於螢光粉提高光轉換效率的光源結構)、

8. (2019)粵03民初2949號案(涉及專利技術:採用具有波長轉換材料的移動模板的多色照明裝置)、

9. (2019)粵03民初2950號案(涉及專利技術:採用具有波長轉換材料的移動模板的多色照明裝置)、

10. (2019)粵03民初2951號案(涉及專利技術:基於螢光粉提高光轉換效率的光源結構)。

戰術運用得當。光峰科技與台達電間就專利侵權訴訟互為原、被告,且涉及多項專利,因此成為中國大陸科創板公司專利糾紛之經典案例。光峰科技的反擊點是在中國大陸提起10件專利侵權反訴,且對涉案3件台達電的中國專利提起無效請求,共向台達公司求償人民幣5600萬元。以上,光峰的專利訴訟戰略運用得當,迫使台達電申請撤回前揭上訴。

另值一提的是,光峰科技於2019年9月6日(美國時間)就台達電所持有的美國專利US 9024241發明人等爭議事項向美國維吉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台達電違反保密協議、不正當地佔有光峰科技員工實際發明的技術方案並擅自在美國提交專利申請前揭發明專利[6]。可見,光峰科有意利用美國民事訴訟法中之「證據開示」(Discovery)程序,以便尋找有利於光峰科的佐證。

本案後續發展

後續在2022年4月15日,台達電與光峰科技的專利無效行政糾紛(二審終審)的最新進展,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開庭,本次庭審採用「雲開庭」的方式公開審理,並在中國庭審公開網上全程直播[7]。本次審理目的,乃是台達公司不服原審決定(旨在使光峰科技持有的「CN200810065225.X」號發明專利「基於螢光粉提高光轉換效率的光源結構」被宣判無效),惟本案尚待後續觀察。

[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碼:688007.SH)成立於2006年,主要從事雷射顯示核心器件與整機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與租賃業務,並為客戶提供客製化研發製造服務

[2]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編號:2019–005。

[3] 參見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及分析平台。

[4]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民事裁定書((2019)粵73知民初664號)。

[5] 參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公告〉,公告編號:2019–006。

[6] 科技產業資訊室,〈台達電子先發制人,卻遭來光峰科技強勁反擊〉,2019年9月16日。https://iknow.stpi.narl.org.tw/Post/Read.aspx?PostID=15990。最後瀏覽日:2022年5月12日。

[7] 张问之,〈科创公司频发知识产权纠纷 专家建言要学会打专利战〉,《上海证券报》,2022年04月16日。http://finance.ce.cn/stock/gsgdbd/202204/16/t20220416_37500461.s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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