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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日,「人工智慧與法律國際學術研討會:一場AI與法律的國際思辨」於台中科學園區管理局舉行[1]。本所 范國華所長受邀擔任與談人,探討人工智慧發展(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中,著作權與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議題。

本屆研討會涵蓋面相全面,涉及AI應用管制、技術法規以及AI對現有制度帶來的影響。由於AI技術發展快速,各國無不對AI充滿想像,同時又戒慎面對AI對社會帶來的影響。應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提供平台,為國內前沿科技立法帶來更多分享觀點、促進交流之機會。

尤其,國內技術與制度發展同時,也需要促進從國際法例、經驗中借鏡,完善不同面向之機會與風險考量。以台灣的角度而言,智慧製造正是轉機所在,過往製造與代工累積的技術、能量恰好是AI可以發揮的理想舞台。然而,AI的應用帶來的效果,與如何有效管理,仍待國內探索。

對此,22日研討會從智慧財產角度切入,除了一方面論及AI創造力與現有智慧財產制度比較下出現的規範差距,也討論AI應用中智慧財產保護效力的衝擊。從著作權、專利乃至個人資料保護,國際趨勢等,帶來全面性的議題探討。

本所所長范國華律師,就著作權與個人資料保護議題,展開現行法規與國際法例之檢視。范律師首先從技術面歸結法律制度的運作,范律師認為需要經過使用大數據從事演算法建模的過程,AI人工智能才可以被製造出來。

因此在AI建模階段,數據的使用上,可能涉及大量的個人資料的搜集、分析、傳輸與使用;也可能使用到大量他人的文字、影像等著作權。AI演算法完成之後,利用AI產出的成果是否是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標的,也是應該被關注與檢討的議題。

簡言之,范律師建議著作權之保護,延續智慧財產制度保護創作之精神,仍以「人為介入創作的多寡,為是否當給予著作權保護之判斷依據」。然而,最少的人力投入界線何在,還待實務探究並以個案判斷為之。討論中,范律師以美國政策、輔以歐盟為參考,並以中國實務判決檢視現行法規之適用。

AI之所以能再次站上世界舞台,主要受益於物聯網的發展,配合大數據讓機器學習成為可能,尤其5G的發展更是加速了AI在各個產業領域被廣泛應用的可能性。然而,實際上現有的AI技術仍在發展階段。除了應用上AI存在準確性問題,於倫理上、管制方法上、管制成本上仍存在實務困難。「當為面要有存在面的基礎」,范律師認為,對於技術的政策探討,同時也須配合存在面之基礎,逐步推展。

本次研討會,范律師針對人工智能分別從歐洲、美國、中國以及台灣之判決、法制與政策,圍繞著作權保護、與個人資料保護兩項議題,進行比較。范律師以實務經驗,累積並回顧相應的各國法院判決、法規規範,從產業的角度,觀察技術對於產業內部交易和外部交易的法令遵循的走向與影響,以便於協助企業進行公司治理、合法管理與爭訟策略的有效規劃與執行方案。

范所長是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創所所長 / 主持律師。曾任高科技公司集團副總經理暨法務長達二十年的范博士,專長國際商務法律,曾經飛到世界四十多國,在其中二十多國參與直接投資、合資併購;在全球160多國從事專利、商標和域名等智慧財產權之佈局與爭訟。

201411日起,范國華律師專職於2006創辦的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帶領跨國律師團隊,隨著產業環境的演變發展,持續地檢視各國法律、釐清商業交易背景,以建立利基,為台商的全球供銷交易提供專業、精準之合約架構與智慧財產權的全球佈局建議。

 

 


[1] 2020第三屆人工智慧與法律國際學術研討會:一場AI與法律的國際思辨,智慧醫療之法律衝擊https://www.aili.com.tw/news_detail/44.htm (最後瀏覽日: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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