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專欄] 台灣設計專利的圖式規範14/專利工程師蘇冠丞

    本主題繼續介紹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TIPO),對於台灣(TW)的「設計」類型專利所定的相關規範。

基本作畫原則

    設計案的「圖式」應參照「工程製圖法」,以「墨線圖」、「電腦繪圖」或者「照片」等3種形式來呈現,但要注意3種形式「不得混用」。還有,「每張圖式」的細節內容都必須在「縮小至三分之二(67%)」時,仍然清晰可分辨。

    再來,以較大宗的「墨線圖」而言,圖式中「要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必須用「實線」來繪製;而「不主張設計專利的部分」,則用「虛線- - -」或其他斷線(如一點鏈線、二點鏈線等)來表示。另外,以「電腦繪圖」形式而言,「要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就清楚呈現,而「不主張設計專利的部分」則用「半透明填色」呈現。

    最後注意,「圖式」中除了「視圖名稱」以外,不得出現與「設計標的本身無關的文字」,以免造成混淆,誤以為是「設計標的一部分」。

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

    「設計專利」的權利效益,僅僅在於物品的「外觀、外型與圖紋樣式」等「外在」部分。因此,設計的「圖式」無須呈現物品的「內部構造」或「受遮蔽的部分」,再怎麼細緻刻畫都終究「沒有權利效益」。

透明材質

    若是對於像是「玻璃」等「透明、可透視」的材質,可用「較細、較淡的實線」來表示有「透明材料的存在」。例如是上方「鐘錶」的圖例,其中央的「透明罩」可用「傾斜的細線」來表示。

參考資料來源:

   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

    https://topic.tipo.gov.tw/patents-tw/cp-682-870086-1e81e-101.html


[專利專欄] 台灣設計專利的圖式規範15/專利工程師蘇冠丞

    本主題繼續介紹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TIPO),對於台灣(TW)的「設計」類型專利所定的相關規範。

不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

    「要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只是整體物品的「一部分」時,可用「虛線、斷線」來表示「不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例如是上方圖1「逃生指引板座」設計中,較上方以「實線」繪製的「板座」是「要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較下方「虛線」繪製的「指引板」則是「不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

    再來,「虛線、斷線」的「線寬」應該要「比實線細」來方便區分,而且也不應該越過「要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實線區域)」。

    另也當然,即使「不主張專利」也不應該用「虛線」畫一堆無關緊要內容,否則官方「審查委員」可能對此無可奈何,而認定「不明確」就發出「核駁通知」,要求申請人方做修正。

很明顯不想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

    若是「要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與「不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都在「同一物品」上的情況下,「實線區域」與「虛線區域」虛虛實實、難以分辨,對此可用「虛線、斷線或鍊線」來框出「邊界」以明顯表示「要主張設計專利的區域」。

    例如是上方圖2「運動鞋」設計這樣,使用「鍊線」來將「要主張設計專利的區域」整個框起來作為「邊界」。也注意,此「鍊線」框成的「邊界」為「虛擬標示」,不屬於「實際物品的外觀」。也隨此,「說明書」中也建議要表明「鍊線為虛擬邊界」。

參考資料來源:

   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

    https://topic.tipo.gov.tw/patents-tw/cp-682-870086-1e81e-101.html


[專利專欄] 台灣設計專利的圖式規範16/專利工程師蘇冠丞

    本主題繼續介紹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TIPO),對於台灣(TW)的「設計」類型專利所定的相關規範。

電腦繪圖的不主張設計專利方法

     以「電腦繪圖」形式來繪製「圖式」的情況下,可以將「不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調整成「半透明」,或者調整成「比主張專利部位更淡色」,如此來做明顯區別。

    例如是上方圖1的兩個設計案這樣,「色調濃郁的部位」表示「要主張專利權」;而「色調平淡的部位」則表示「不主張專利權」。

    再來,以「電腦繪圖」或以「照片」呈現圖式時,也當然應該符合「可看出此設計外觀、外型上所有細節」的清晰程度。還有「圖式背景」也應該以「單色(通常純白色即可)」為主,且不得混雜「與設計申請標的無關的其他物品或花樣」等等。此外也可以加入「陰影、層次變化效果」來方便看出「物品表面的曲度、圓滑度」。

虛線也是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

    「虛線」也未必一定是「不主張設計專利的部位」,若是「裁縫紡織類物品的車縫線」、「零組件之間的接合線」或者「彎曲折痕線」等部分,也可以用「虛線」形式來呈現。隨之,「說明書」的「[設計說明]」欄位中也最好解釋表明此虛線的用意。

    例如是上方圖2「手提袋」設計中「虛線」是要代表「車縫線」的情況,「[設計說明]」欄位也應該表示「圖式所揭露虛線部分是表示本物品手提袋之車縫線」的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

   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

    https://topic.tipo.gov.tw/patents-tw/cp-682-870086-1e81e-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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