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十篇文章公告:判決與法律命令之解析、契約與商業模式之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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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眾律」?

「眾律國際法律暨專利商標事務所」的名稱是從英文「ZOOMLAW」音譯而來,而ZOOM-LAW就是放大/縮小檢視現行法律的意思。

眾律的創所律師范國華認為,身為法律人不能單純接受既定法律的成文規定,而是應該不斷地去重新檢視法律的規範是否合乎時宜,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保障人民權益的目的。既遵循法律,卻不因法律的侷限,而排除各種自由發展的可能性,這就是「眾律 ZOOMLAW」的理念。

眾律的特色

關於國內外商業法律事務與一般的律師事務所不同,「眾律」的創所及合夥律師都曾經長期擔任過企業或政府法務部門的重要職位。

如果說一般的律師所做的是外部律師(Outside Counsel)的工作,眾律的律師則非常熟悉如何於從企業內部法務律師(In-house Counsel)的角度去思考客戶的真正需求。

眾律面對客戶的法律服務需求,並非將客戶提出的要求僅視為一個案件或一份文件來處理,而是認真地去思考,企業客戶的真正需求何在。從長期的縱深去觀察,企業及產業未來的發展方向何在,眾律如何輔佐陪伴客戶成長,如何協助客戶在瞬息變化的商場上致勝。

基於對國際貿易、高科技產業、智慧財產權、資本市場、創業研發的深刻認識,眾律提供企業客戶,包括全球商務規劃、專利/商標佈局、募資發行、公司治理等高端法律服務。同時對於企業經營所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由歷練豐富的訴訟律師,提供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商務仲裁、民事調解等各方面的爭議解決方案。

產業律師

提供全方位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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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平台的商標管理:亞馬遜品牌註冊Amazon Brand Registry

美國Amazon 安心網購指南】一分鐘教你貨件簽收設定+ 超詳細網購教學| Buyandship 台灣國際代運

亞馬遜是全球電商平台當之無愧的帶頭大哥,similarweb2022公布的電商平台訪問人數排行榜,亞馬遜及其日本站、德國站就霸佔前五名中的一、三、五名(第二為ebay,第四為日本樂天rakuten

amazon共開放14個站點,包含北美站(含美國、加拿大、墨西哥)、歐洲站(含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荷蘭、瑞典、波蘭)、日本站、新加坡站、澳洲站。對於電商來說,流量為王,因此進駐亞馬遜平台,無疑是首要之選。

        賣家進駐amazon,申請商舖並不需要事先註冊商標;在申請過程中,僅會詢問賣家是否為品牌擁有人?是否持有官方核發的商標證書?

amazon另外設計開發了專屬平台「亞馬遜品牌註冊Amazon Brand Registry」來進行商標品牌保護。據官方說法,此平台諸多功能如:1準確的品牌展示:更好地控制使用您的品牌名稱的亞馬遜商品頁面,以便買家更有可能看到與您的品牌相關聯的正確資訊。2額外的品牌保護主動措施:品牌註冊會運用您提供的相關品牌資訊來實施額外主動保護,即嘗試識別並移除不良商品資訊。3強大的搜索和報告工具:保障品牌註冊的商標:主動偵測並回報亞馬遜平台內之侵權事件。

amazon品牌註冊的賣家還享有進階品牌內容(A+ Content),可提升產品轉換率。此外還有品牌推廣廣告(Sponsored Brand),快速提升品牌知名度;以及品牌館功能 Brand store),可以自訂品牌館設計模板,提升品牌風格及形象。不愧是電商平台一哥,提供的服務功能果然強大!

不過,須注意的是,在申請amazon品牌註冊之前,賣家必須已取得官方核准之商標證書或申請受理書,而amazon目前只接受下列國家所核發的商標證書:美國、巴西、加拿大、墨西哥、澳洲、印度、日本、法國、德國、義大利、土耳其、新加坡、西班牙、荷蘭、沙烏地阿拉伯、英國、埃及、瑞典、波蘭、比利時、歐盟、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此22國,眾律均有豐富的商標申辦經驗)

amazon品牌註冊認可之商標證書核發國,並不包含台灣,因此必須申請上述22國(任一)的商標證書,才能獲准amazon品牌註冊。

另外還須注意的是,amazon品牌註冊所提供的商標品牌保護,僅限於amazon平台內,脫離了amazon線上平台即鞭長莫及。線下的商標維權,還是要靠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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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平台的商標管理:Shopee蝦皮與Rakuten樂天

每州.jpg

進駐自帶流量的第三方電商平台,是電商創業的重要戰場。目標市場涉足境外的,更是必須借道跨境電商平台。我們在網上搜尋整理了各區域市場的主要電商平台如下表:

各區域市場主要電商平台

台灣

momo購物網、Shopee蝦皮購物、PChome網路家庭平台

中國大陸

淘寶、天貓、京東

日本

Amazon JP亞馬遜日本、Rakuten樂天、Yahoo雅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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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4商標共有人鬧翻怎辦FB.jpg

電商是否該申請商標?

根據Statista發佈的統計結果,美國零售電商收的年營收,2017年為4千5百億美元,2022年翻倍至9千億,預估到2027年會達到1兆7千億美元的高峰。在2020年,中國大陸電商的營收已達中國GDP的38%,將近1/4的實體商品透過網路交易進行(同期世界平均為18%)。2021年中國大陸電商營業額更達到了42兆人民幣。主計總處統計,2020年台灣全體企業網路銷售額達4兆5,901億元,年增5.9%,較2016年增近3成,平均年成長6.7%。

電商如此多嬌,引天下大小賣家競折腰。各方賣家紛紛前仆後繼擁抱電商,眾多平台業者及營銷顧問公司也群起鼓吹、大談建立電商品牌、品牌佈局。但多數營銷顧問公司談的僅是引流導流、廣告推撥,很少提醒觸及品牌的基本要件:商標註冊。

商品銷售、服務提供,要建立品牌之前,必須要註冊商標,才能取得法律保護。非僅實體通路如此,電商亦然。

一般而言,電商的經營模式,可以區分為:1)自架自營:賣家自行架設網店,自行運營;2)託管經營:委託行銷公司運營;3)進駐第三方平台:在網路商城的平台網站設站。無論屬於何種電商模式,都有註冊商標的必要。當然也可省錢不申請商標,承擔侵權的風險(沒註冊商標無商標權,一定是侵權他人,而不會被侵權,因無權可被侵)。

商標申請,須指定商標要被使用在哪一種(或多種)商品/服務的類別(有1~45類),如化粧品是第03類、電腦週邊商品是第09類、服裝是第25類、餐廳第43類。只有註冊的類別才會享有商標保護。電商要選擇申請商標的類別,除了依據實體商品/服務的性質,也要同時考慮申請第35類的網路購物。

許多老闆會認為,商標申請並非當務之急,等賣得好了,再來申請商標註冊也可以。大謬!須知各國商標制度原則上均採「先申請主義」,換言之是先申請者先取得保護,即便是你先使用該商標標誌,但他人先申請,就由他人取得商標權。先佔先贏,一翻兩瞪眼。

最好的做法,應該在設計商標定稿之前,先請專人進行商標檢索,確定商標與他人不近似,可以註冊。許多公司在商品賣得好了之後,才申請商標,卻發現無法註冊,要嘛推倒重來,要嘛就準備承擔潛在的商標侵權風險。

台灣電商是否只要申請台灣商標就足夠了呢?這要看你的目標市場而定。須知,商標是「屬地主義」,也就是說在哪一個國家註冊,在該國才擁有商標權。如果目標是歐美市場,只註冊台灣商標當然是不夠的,台灣註冊商標只在台灣範圍內受到台灣法律保護,歐美沒有註冊的話,是不受當地法律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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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哈佛法學院教授—Tesla創辦人Elon Musk能成功退出收購Twitter的行動?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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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特斯拉(Tesla)和SpaceX的創始人Elon Musk在2022年4月份表示有興趣收購 Twitter時,公司員工和使用者的反應不一。雖然有些人為這位億萬富豪收購該平台而歡呼,但其他人則擔心Musk會給這家擁有16年歷史的社交媒體公司帶來變化。然而,在過去的幾週內,Musk似乎對這筆440億美元的交易感到不滿,最終宣布他將退出收購行動,並將其歸咎於過多的虛假賬戶或「機器人」。

Twitter對Musk於是提起訴訟。哈佛大學法學院約瑟夫·H·弗洛姆 (Joseph H. Flom)教授對此認為,德拉瓦州法院有可能會判決強制執行收購該公司的協議。另一位商法教授Subramanian則是目前在針對Elon Musk的2018年「資金擔保」推文上關於將公司私有化的訴訟中擔任特斯拉公司原告股東的專家證人。

2022年7 月19日,德拉瓦州的一名法官拒絕了Musk推遲定於同年10月進行的審判的請求,這對他造成了輕微的打擊。以下為Harvard Law Today就〈Musk收購Twitter〉一案專訪Subramanian教授的訪問稿中文翻譯。

Harvard Law Today:Twitter已起訴Elon Musk,以試圖執行早前的合併協議。Musk表示,Twitter違反了協議,因為他沒有交出他要求的有關社交媒體平台有多少賬戶是機器人的資訊。Twitter主張Musk違反契約的請求權基礎何在,法院將如何評估它們?

Guhan Subramanian教授:Elon Musk給出了一些明確的說法,因為他有理由退出。一是他擁有獲得完成交易所需資訊的一般權利。因此,他要求提供有關Twitter業務各個方面的大量資訊;除此之外,聲稱他的融資來源不會同意為這筆交易提供資金,除非他們掌握了這些資訊。

第二原因有些不同,即平台的機器人和垃圾郵件帳戶。Twitter曾表示其平台包含5%的機器人,但可能更高。Musk認為它要高得多。同年6月,Twitter給了Musk「消防水管」(firehose) — — 每天一條推文或者每天大約 5億條推文。他們基本上說「你試著弄清楚有多少是機器人。」在Musk終止交易的信中,他說他認為這個數字明顯高於5%,但他沒有給出任何細節。這表明他不知道;他身邊的人無法弄清楚有多少機器人。據我所知,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Twitter甚至很難確定誰是或不是機器人。

對我來說,對於Elon Musk的說法,都是很難取勝的主張,因為Twitter似乎確實在提供資訊,而且他們似乎確實努力向Musk提供有關機器人的資訊。除非某處有確鑿證據,例如有證據表明Twitter知道其40%的賬戶是機器人,而不是它聲稱的5%,Elon Musk很可能在這二個說法上都失敗了。

Elon Musk的第三項主張是,Twitter違反了該協議的「普通條款」(ordinary course)約定,該約定稱Twitter將在簽署和成交之間的普通業務過程中運營。Musk聲稱Twitter解雇了一些高階管理人員,以及三分之一的招聘人員,這超出了正常的業務流程,因此他有權退出交易。在我看來,這可能是Musk最好的主張,但即使是這樣的主張也不是很強烈。因為根據Twitter的說法,至少,他批准了很多這樣的解僱,即使他不批准,似乎也很難相信像這樣相對常規的解僱就足以違反契約的普通條款處之。我有一個包含1,300筆收購交易的數據庫,這裡的「契約上普通條款」比93%的交易對賣家更友好。所以,我認為他周圍的所有人都有相當弱的論據來退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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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來台創業? 眾律團隊教您相關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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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為整理自台灣經濟部投審會相關創業簽證的法規而來

首先需填寫「創業定簽證申請團隊成員合作意向書」

申請來台創業的團隊,包括主申請人和合作人至少兩人;此外,將兩方或三方擬合作經營項目以條列式或摘例方式說明(例如:運動休閒產業)。

再來,需填寫「外國人或港澳居民申請創業家簽證(或居留證)基本資料表」

當申請者是個人的情況,則依以下範例填寫表格:

申請團隊原則以3人為限,且團隊成員應共同符合同一申請資格代碼,如各成員適用不同之申請資格代碼,請另檢具合作意向書。其他應備文件請參閱「外國人來臺申請創業家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之附表。

以「個人申請者」為例,參閱申請資格代碼1.2:申請人已獲同意進駐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之國際創新創業園區、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直營或獲得經濟部近三年評鑑優良之育成機構、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育成機構。

當申請者是團隊的情況,則依下述範例填寫表格:

並請參閱申請資格代碼2.2 申請團隊尚未在臺設立事業,已獲同意進駐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之國際創新創業園區、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直營或獲得經濟部近三年評鑑優良之育成機構、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育成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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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賓士汽車與帝寶工業間的專利大戰到「售後維修市場」的爭奪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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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由於相當於高等法院層級,故以「高智商法院」稱之)審理德商賓士汽車(Mercedes-Benz Group AG)與帝寶工業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民事事件[1],本審法院已於2022年7月14日作出判決。

本案事實

原告賓士汽車公司起訴主張,其擁有系爭自2009年3月21日起至2023年4月22日止有效的「車輛之頭燈」新式樣專利(第D128047號,下稱「系爭專利」),遭受帝寶工業所生產、製造的汽車頭燈產品(下稱「系爭產品」)[2]的侵害。對此,賓士汽車依專利法第142條準用同法第96條、第97條第1項第2款及同條第2項、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公司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請求帝寶工業及其負責人應連帶賠償賓士汽車新臺幣6,000萬元。

一審判決准許賓士汽車排除侵害的請求,並判命帝寶工業及其負責人應連帶給付賓士汽車3,000萬元,但駁回賓士汽車其餘的損害賠償請求,故兩造皆提起上訴。

圖片來源:台灣專利資訊檢索系統(系爭第D128047號專利)

系爭專利是關於一種新穎且獨特的外觀設計,它不僅可達成預期的功能,且亦提供一從未見於任何先前技藝中,具有賞心悦目的視覺效果的獨特車輛的頭燈外觀。它安裝在車輛的前表面。該燈具的形狀是呈梯形,由兩個部件所構成,該兩部件又細分成兩個具有一直立凹部的部分。該第一部件是呈一梯形尺寸,而該第二部件則是狀似液滴。

帝寶工業提出以下答辯

首先,帝寶工業抗辯如下:

1. 系爭產品的整體外觀與系爭專利外觀存在明顯差異,不構成相同或近似,並未侵害系爭專利權;
2. 系爭專利違反禁止重複授予專利權的規定;
3. 系爭專利的圖面未充分揭露,無法據以實施;
4. 系爭專利不符合新穎性優惠期事由,不得主張優先權;
5. 系爭專利不具新穎性、創作性,具有應撤銷的事由。
總之,帝寶工業認為賓士汽車不得對其行使權利。

其次,賓士汽車就系爭專利的權利行使,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第1款、第4款、第20條第2款及第25條的規定,也違反民法第148條構成權利濫用規定。雖然賓士汽車早於2014年10月間發函通知帝寶工業相關侵權的事實,但直到2017年3月才提起本件訴訟,已罹於兩年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消滅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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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綠建築或零碳建築業者,但不知道如何申請註冊綠色商標?眾律團隊可以協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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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全球建築聯盟(Global Alliance for Buildings and Construction)的《2021年全球建築狀況報告》,顯示2020年有高達37%碳排放來源是直接或間接來自住宅、建築業等的地方。是故對建築物而言,就有相當的減碳潛力。

台灣自2000年起推動的綠建築標章制度以來

爾後,導入歐盟建築能效指令EPBD的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制度系統,完成2022版「綠建築評估手冊─建築能效評估系統」及「綠建築評估手冊─既有建築類」,並已於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用以強化建築能效標示的實施,並按評定建築的減排能效而從高到低依序分為1至7級,旨在邁向「淨零建築」(Net Zero Building)的終極目標。

涉及商品或服務名稱對照行業分類及尼斯分類表

其後修正的「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現稱為「綠建築評估手冊」

將「綠建築」由過去「消耗最少地球資源,製造最少廢棄物的建築物」的消極定義,擴大為「生態、節能、減廢、健康的建築物」的積極定義

首先,業者需使用無匱乏之虞的「生態綠建材」等天然建材,諸如竹麻籐草類等纖維製天然植物製建材、天然植物染料、粉刷材、塗料、染色劑等,亦包括天然纖維製窗簾、壁紙、浴缸等。

其次,業者亦應使用對人體健康無礙的「健康綠建材」等材料,係指室內裝修材料之成分、塗裝、膠合等製造過程,避免使用逸散量高,且含有或添加過多的甲醛或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而有直接影響人體健康與室內環境品質的可能。

再次,關於「再生綠建材」,2020年已增訂「瀝青鋪面粒料」、「隔熱混凝土用輕質粒料」、「建築用隔熱材料」、「屋頂隔熱磚」及「控制性低強度材料」等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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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綠色驗證第三方業者,但不知道如何申請註冊綠色商標?眾律團隊可以協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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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驗證第三方業者

自台灣已宣布要在2050年達到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為了進一步令政府和民間企業提供符合法規要求之綠色材料、綠色製程或綠色產品暨服務,故陸續出台相關的綠色驗證標章(包括證明標章)。

惟此類綠色證明標章亦將得力於綠色驗證第三方業者的協助。

當前,已有越來越多業者因應供應鏈或客戶要求或為落實企業社會責任,進行碳盤查,當產品完成碳足跡計算後,透過經認證的第三方驗證機構展開驗證作業,核發驗證聲明。

國際上現有的有關綠色驗證的盤查標準與規定

諸如:溫室氣體盤查標準ISO14064規範、產品碳足跡盤查標準的ISO 14067、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

涉及商品或服務名稱對照行業分類及尼斯分類表

前述執行驗證業務的機構,其商標申請應指定於

4226「產品品質檢驗測試;品質管控」。

另外,為協助企業導入相關ISO規範,符合國際標準,輔導管理業者規劃相關課程解析標準條文要求與系統驗證重點、推動步驟與實務作法,應指定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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