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被害人或被害人遺屬如何保障和撫慰,近來已漸漸受到重視,立法者制定了《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範有關被害補償金、被害人保護措施及保護機構等事項,以保障被害人之權益,並於88年1月29日成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被害人相關保護措施之申請及辦理。
貳、申請資格
本法為保護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及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因此上開所列被害人才得申請相關保護措施。若被害人因重傷或受性侵害,無法申請重傷或性侵害補償金時,得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若被害人無法委任代理人者,得由其最近親屬、戶籍所在地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或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代為申請。
参、被害補償金之規定
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指國家依本法補償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及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所受財產及精神上損失之金錢。補償之項目及金額則規定於同法第9條。
肆、小結
被害人受犯罪侵害,往往得到了確定勝訴判決,卻常常執行未果,遇到加害人沒能力賠償的窘境,本法之規定,可讓被害人或被害人遺屬先得到補償,以及對應之保護措施,保障被害人或被害人遺屬。
參考連結: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http://www.avs.org.tw/home_ch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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