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亞
საქართველო
(Georgia)
語言: 喬治亞語、俄語
首都: 提比里斯(Tbilisi)
面積: 69,700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
位於高加索西南隅,西濱黑海,東鄰亞塞拜然及亞美尼亞,南與土耳其接壤。
人口: 約442萬
宗教: 東正教、回教
幣制: 拉里(Georgian Lari, GEL)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
目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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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 國際締約與優先權 二、 商標主要法源 三、 商標主管機關 四、 可註冊商標類型 A. 傳統類型商標 B. 非傳統類型商標 C. 特殊商標 五、 不得註冊商標之種類 |
六、 申請流程 七、 申請案審查內容 八、 異議 九、 商標移轉 十、 商標授權 十一、商標使用證明 十二、商標撤銷條件 十三、海關邊境保護 附表:喬治亞參與之相關條約列表 |
喬治亞(中國大陸依俄語Gélǔjíyà音譯為格魯吉亞)是高加索和中亞地區的物流及轉運走廊。喬治亞實行自由貿易制度,已與烏克蘭、白羅斯、亞塞拜然、亞美尼亞、俄羅斯、摩爾多瓦、哈薩克、吉爾吉斯、塔吉克、烏茲別克、土庫曼和土耳其等鄰近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另外,還與歐盟訂立深入全面自由貿易協定(DCFTA)。近年積極爭取加入歐盟,並進入北約防禦體系。
喬治亞傳統上是農業國,擁有由清涼乾燥到溫暖濕潤等22種微氣候,收穫季節比正常為長,自蘇聯時代起便以優質食品供應地著稱,至今仍是區內公認的健康優質「品牌」[1]。
關於喬治亞商標之主要規定,以下逐項介紹:
一、國際締約與優先權
喬治亞係下列與智慧財產權有關條約的締約國:(1)巴黎公約(Paris Con- vention);(2)馬德里議定書(Madrid Protocol);(3) WIPO著作權條約(WIPO Copyright Treaty);(4)尼斯協定(Nice Agreement);(5) WIPO公約(WIPO Convention)。
依據《巴黎公約》規定,該公約任何成員國國民或成員國內有住所或營業所的非公約國國民,已在公約國內某一國家正式提出商標註冊申請者,於6個月內,在其他國家就同一商標在相同商品上提出的申請享有優先權。
喬治亞另簽署多個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之雙邊條約、多邊條約、及區域經濟一體化條約如附表。
二、商標主要法源
喬治亞主要之智慧財產權法規包含:2010年商標法、2017年12月7日第1636號法官於商標法的修正案。
三、商標主管機關
喬治亞智慧財產權主要之權責機關為「國家智慧財產中心」(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Center, Sakpatenti)。
四、可註冊商標類型
可註冊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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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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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傳統類型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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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Wor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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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形Desig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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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號Symbo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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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非傳統類型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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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體形狀3D shap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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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包裝Trade Dre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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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Colo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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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Mo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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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像圖Hologra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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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Soun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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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式Combin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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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語Sloga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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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覺Tou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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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覺Tas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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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味Olfactory mar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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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特殊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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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商標Service mar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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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商標Defensive mar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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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商標Associated mar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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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商標A series of mar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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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標章Collective mar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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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標章Certification mar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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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標Well-known mar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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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得註冊商標之種類
(一) 商標受在先權利保護。
(二) 商標誤導消費者。
(三) 商標包含一般營業中用以顯現商品或服務之種類、品質、數量、意圖目的、價值或其他特性之標示或指示。
(四) 商標有辱或悖於國家尊嚴、宗教情操及道德標準。
(五) 商標使用與前述及喬治亞的州、機關及歷史相關的名稱或符號。
(六) 姓名或其他要素可連結至喬治亞知名人物者,除非得到當事人、受贈人、或該國文化不同意。
(七) 科學、文學或藝術名稱。
(八) 無識別性。
(九) 為指定商品∕服務名稱常用的通用性詞彙。
六、申請流程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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