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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加入《里斯本協定日內瓦文本》

法國加入《里斯本協定日內瓦文本》,於1月21日向在日內瓦的聯合國總部,以及位於瑞士的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提存簽署文件。法國是里斯本協定(Lisbon Agreement)最早的會員國之一,也是里斯本國際註冊系統的主要使用者[1]

里斯本協定適用於「原產地名稱保護」,是一種保護產品與產地之關聯的地理標識。每年,法國透過里斯本國際註冊系統(Lisbon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System)申請多達500件此類標識。而日內瓦文本(Geneva Act)更將此種原產地之保護擴大適用至地理標識。有如原產地名稱,其他地理標識也能透過此系統獲得保護。

「原產地名稱保護」與地理標識之主要差異在於[2],原產地名稱保護要求原料、生產加工需源自原產地,且產品具備相應品質、名聲或特色。透過《日內瓦文本》還可以進行跨境保護,若原料、生產加工源自兩相臨接的不同領土,也可以藉此系統進行保護。

法國加入《里斯本協定日內瓦文本》後,將能夠同時保護其來源標識,特別是指非農業產品領域,如法國的:利摩日(Limoges)名瓷、奧碧松(Aubusson)掛毯、Liffol手工家具,等。日內瓦文本自2020年2月26日生效,提供具特定來源品質產品更快速、簡便的國際保護管道,進一步發展里斯本系統架構。

有如法國同時加入《里斯本協定》與《日內瓦文本》,將是WIPO與WIPO註冊系統的發展趨勢之一,將過渡朝單一條約系統進行整合。WIPO新聞稿指出,若當所有《里斯本協定》會員國均加入《日內瓦文本》,將有助所有農夫、藝術家享受到日內瓦系統架構的特色與彈性。

《日內瓦文本》的彈性包括靈活的註冊體系,無論會員國是以特別法、商標法抑或是行政規則或其他方式提供保護,均可以加入《日內瓦文本》提供產品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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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rance Joins Geneva Act of WIPO’s Lisbon Agreement https://www.wipo.int/lisbon/en/news/2021/news_0002.html (Latest viewed: 2021/1/27).

[2]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里斯本協定日內瓦文本》(2015年)的主要條款和好處(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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