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中國專利申請之著錄項目變更(專利程序助理 李紫綾)
專利案件提出申請後,如果發生申請人資料有所變更該怎麼辦呢?會不會影響申請人的權益呢?別擔心,在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出版的《專利審查指南》中關於著錄項目變更有詳細記載,底下將簡單介紹並舉幾個常見的例子。
一、什麼是著錄項目?
著錄項目是指申請日、申請號、專利名稱、申請人或專利權人事項〈包括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姓名或名稱、國籍、地址等事項〉、發明人姓名、專利代理事項等。
二、應該由誰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請?
關於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請可再細分為:
(一) 關於人事的著錄項目〈例如申請人或專利權人事項、發明人姓名、專利代理事項、聯繫人資訊、代表人等〉:應由當事人或委由專利代理機構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請。
(二) 其他著錄項目:可由專利局根據情形依職權變更。
三、常見案例:
(一) 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姓名變更
1. 因個人更改姓名而提交變更申請: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應出具戶政機關之證明文件。
2. 因誤繕申請人姓名而提交變更申請: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應出具本人簽名或蓋章的聲明書及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 公司、事業單位或社團法人更名: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應出具工商登記機關或有關登記管理機關的證明文件。
4. 外國人、外國公司或外國其他組織更名: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應參照前述情形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二) 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轉讓
1. 因權利歸屬糾紛而發生移轉:
(1) 經協商後達成權利移轉協議: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尚應出具全體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的協議書證明之。
(2) 如果經地方智財行政機關調解後達成權利移轉協議: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尚應提交該部門出具之調解書證明。
(3) 經法院調解或判決確定而發生權利移轉: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尚應提交法院調解書或判決書證明。
2. 因贈與或轉讓而發生權利移轉: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尚應交雙方簽名或蓋章的轉讓或者贈與契約。
(三) 發明人變更
1. 若屬個人更改姓名而提交變更申請:請參見(一)1.。
2. 若為漏填或誤繕發明人而提出變更申請:,應當提交由全體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和變更前全體發明人簽名或蓋章的證明文件(如聲明書)。
四、辦理著錄項目變更的官方規費
請求變更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著錄項目:手續費人民幣 200 元。
請求變更專利代理機構/或專利代理人的著錄項目:手續費人民幣 50 元。
五、變更生效
變更手續自專利局發出變更手續合格通知書之日起生效,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移轉則自登記日起生效。登記日為手續合格通知書上記載之發文日。
以上,簡單介紹幾種常見的著錄項目變更。這些相關規定雖然瑣碎,但都是為維護專利申請人或發明人的相關權益,不可不慎!
參考資料: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