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中國專利申請之著錄項目變更(專利程序助理 李紫綾)

    專利案件提出申請後,如果發生申請人資料有所變更該怎麼辦呢?會不會影響申請人的權益呢?別擔心,在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出版的《專利審查指南》中關於著錄項目變更有詳細記載,底下將簡單介紹並舉幾個常見的例子。

    一、什麼是著錄項目?

    著錄項目是指申請日、申請號、專利名稱、申請人或專利權人事項〈包括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姓名或名稱、國籍、地址等事項〉、發明人姓名、專利代理事項等。

    二、應該由誰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請?

    關於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請可再細分為:

    (一) 關於人事的著錄項目〈例如申請人或專利權人事項、發明人姓名、專利代理事項、聯繫人資訊、代表人等〉:應由當事人或委由專利代理機構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請。

    (二) 其他著錄項目:可由專利局根據情形依職權變更。

   三、常見案例:

    (一) 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姓名變更

        1.  因個人更改姓名而提交變更申請: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應出具戶政機關之證明文件。

        2.  因誤繕申請人姓名而提交變更申請: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應出具本人簽名或蓋章的聲明書及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  公司、事業單位或社團法人更名: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應出具工商登記機關或有關登記管理機關的證明文件。

        4.  外國人、外國公司或外國其他組織更名: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應參照前述情形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二) 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轉讓

        1.  因權利歸屬糾紛而發生移轉:

            (1)  經協商後達成權利移轉協議: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尚應出具全體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的協議書證明之。

            (2)    如果經地方智財行政機關調解後達成權利移轉協議: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尚應提交該部門出具之調解書證明。

            (3)   經法院調解或判決確定而發生權利移轉: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尚應提交法院調解書或判決書證明。

        2. 因贈與或轉讓而發生權利移轉:除填寫變更申請書外,尚應交雙方簽名或蓋章的轉讓或者贈與契約。

    (三) 發明人變更

        1. 若屬個人更改姓名而提交變更申請:請參見(一)1.。

        2. 若為漏填或誤繕發明人而提出變更申請:,應當提交由全體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和變更前全體發明人簽名或蓋章的證明文件(如聲明書)。

四、辦理著錄項目變更的官方規費

    請求變更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著錄項目:手續費人民幣 200 元。

    請求變更專利代理機構/或專利代理人的著錄項目:手續費人民幣 50 元。

五、變更生效

    變更手續自專利局發出變更手續合格通知書之日起生效,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移轉則自登記日起生效。登記日為手續合格通知書上記載之發文日。

以上,簡單介紹幾種常見的著錄項目變更。這些相關規定雖然瑣碎,但都是為維護專利申請人或發明人的相關權益,不可不慎!

參考資料: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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