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更改申請人名稱事宜(專利程序助理 楊沛生)

近期所內遇到客戶告知公司英文名稱更改,希望可以一併修改美國專利的申請人名稱,因此藉機詢問代理人,瞭解進行流程與所需要的文件或證明。

當申請人更改公司名稱時,通常需要一併更改先前申請專利案件的申請人名稱,以下將針對美國專利更改申請人名稱事宜所需要的文件、費用,以及若不提出更改在專利權行使上是否會有影響,進行一些簡單的說明。

一、關於改名手續

申請人需要提供具有當地政府機關認證的證明文件給當地代理人提交官方,上面必須詳細記載申請人名稱變更的過程,如果這份文件是以非英文呈現,在提交至美國專利局時則必須提供其英文翻譯,以利審查委員進行審查。

二、關於所需文件

如第一點所述,具有政府機關認證的證明文件是唯一需要的文件,不需要其他文件。除非是委託與申請時不同的代理人辦理此業務,則需要再提供新的委任狀(委任對象為新的代理人)。

三、關於所需費用

更改申請人名稱是沒有官方費用的,申請人的唯一支出將會是代理人的服務費。

四、如果申請人決定不更改名稱,將會對專利權的行使有什麼影響嗎?

如果申請人決定不更改名稱,此專利權將會屬於一個不存在的公司/機構或個人,因此,在遭遇侵權訴訟時,他們都必須期望那些訴訟並不會成立,因為舊的申請人名稱並不真的擁有此專利權;若申請人希望以一個正確的名稱實質上擁有此專利權,還是會需要進行改名手續。

若申請人不希望在遇到案件相關訴訟時,並沒有辦法以一個此專利的實質擁有者來參與訴訟,亦或是讓這件專利的擁有者為一個不存在的單位/公司或個人,申請人都應該盡早提出更改名稱的申請。

資料來源:整理自與美國代理人的信件內容。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Zoomlaw  的頭像
    Zoomlaw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