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證交會主席關於重新開放薪酬與評議期(二十四)中觀看其如何落實「反肥貓」措施

作者:蓋瑞·詹斯勒(Gary Gensler)

編譯:吳尊傑/法務專員[1]

2022128日,委員會將重新開放徵求意見期,以徵求公司披露「薪酬與績效」的擬議規則。我支持這項提議的規則,因為如果被採納,它將加強高管薪酬披露的透明度和質量。

 

根據2008年金融危機後通過的2010年多德-弗蘭克法案,該規則提案將履行國會的授權。

 

「薪酬與績效」披露描述了發行人實際支付的高管薪酬與該發行人的財務業績之間的關係。此類披露將使股東更容易評估公司在高管薪酬政策方面的決策。

 

委員會早就認識到高管薪酬訊息對投資者的價值。披露高管薪酬的第一項要求源於1933年法案。此後,委員會不時就更新薪酬披露要求。

 

2015年,委員會提出了實施多德-弗蘭克法案「薪酬與績效」要求的規則。這些提議的規則依賴於股東總回報作為財務業績的唯一衡量標準。一些評論者表示擔心股東總回報將提供不完整的業績圖景。

 

在這個重新開放的版本中,我們正在考慮額外的績效指標是否能更好地反映國會在《多德-弗蘭克法案》中的意圖,並為股東提供他們評估公司高管薪酬政策所需的訊息。

 

我很高興支持今天的重新開放發布,並期待公眾的反饋。我要感謝參與此項目的SEC成員,包括:(名單略譯)。

 

 

關鍵字:多德-弗蘭克法案、高管薪酬、財務報告、激勵措施、績效薪酬、績效衡量、SEC、證券監管。

 

 

 

[1] 本文翻譯自SEC主席於2022128日發表的聲明稿。SEC.org | Statement on Pay versus Performance. [online] Available at: < https://www.sec.gov/news/statement/gensler-statement-pvp-012822> [Accessed 1 March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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