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十篇文章公告:判決與法律命令之解析、契約與商業模式之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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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之刑罰規定/法務助理 蔡佩均   總編輯法學博士范國華主持律師

關於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之規定,見於該法第16條,臚列如下:

第16條

仲介器官移植或器官之提供、取得,違反第十二條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之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

醫事人員違反第一項規定且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事人員證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其為醫事人員且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事人員證書:

一、醫師違反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五條規定。

二、醫療機構以偽造或虛偽不實之內容,通報第十條之一第一項之資料。

三、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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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法之刑罰規定/法務助理 蔡佩均   總編輯法學博士范國華主持律師

關於貿易法之規定,見於該法第27條,臚列如下:

第27條

輸出入戰略性高科技貨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未經許可,輸往管制地區。

二、經核發輸入證明文件後,未經許可,於輸入前轉往管制地區。

三、輸入後,未經許可,擅自變更原申報用途或最終使用人,供作生產、發展核子、生化、飛彈等軍事武器之用。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其執行業務犯前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前項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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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法之刑罰規定/法務助理 蔡佩均 總編輯法學博士范國華主持律師

關於傳染病防治法之規定,見於該法第61條、62條及63條

第61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對主管機關已開始徵用之防疫物資,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之行為且情節重大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62條

明知自己罹患第一類傳染病、第五類傳染病或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致傳染於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63條

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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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之刑罰規定/法務助理 蔡佩均 總編輯法學博士范國華主持律師

關於藥事法之規定,見於該法第82條、83條、84條、85條、86條及87條

第82條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83條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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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法之刑罰規定/法務助理蔡佩均  總編輯法學博士范國華主持律師

關於人工生殖法之規定,見於該法第30條、31條及36 條,臚列如下:

 

第30條

違反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者,處其行為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1條

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財物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或以其財產抵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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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ROUSE國際專利事務所提供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商標局正式啟動網路申請

在創新年(the Year of Innovation)的新創週 (20151122-28)中,阿聯商標局宣布了他們新的網路申請制度,自九月開始試用,並且會正式在20151215日開始。對當地專業人士的變化是顯著的,儘管這些變化對權利人是微乎其微的。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不是區域內第一個提供線上申請服務的商標局。自201310月,沙烏地阿拉伯商標局已經開始了網上備案制度的應用。近來持續有消息指出,沙烏地將會提供線上申請服務。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商標局在2012年導入WIPO IPOS的管理系統進行商標局的業務管理,因此,其線上申請服務的運作應當有其穩定性。

線上系統可以透過經濟部網站找到連結[1],初期階段只能處理該商標申請案申請作業以及商標續展的作業。其他部分的程序,例如審查,公開,領證等,暫時無法透過線上系統進行。

線上系統的建置,對於權利人而言並不會感受到變化。合法且進行翻譯的委任狀(PoA),仍須在申請前準備,且非本地的申請人仍須委任本地代理人進行。目前仍然沒有跡象顯示規費會因為透過線上申請而減免;然而,其他國家/地區的商標局,例如科威特商標局,有傳聞指出會跟雖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和沙烏地阿拉伯商標局調漲規費的腳步,而提高該國的申請規費。

當地從業者會感覺到此變化。當地代理機構必須在線上系統中完成資料的填寫,並且上傳委任狀、優先權文件的副本,之後列印其申請文件,而隨著其他附件文件郵寄到商標局。在現行制度下,所有的申請文件都必須透過本地商標代理機構遞交紙本給商標局進行申請。新的線上系統感覺是把商標代理機構的資料傳遞工作轉移到商標局。這個新個程序有一個好處-商標局不再需要手動輸入資料,錯誤的機會相對減少。雖然短時間內就要實施這個計畫了,但沒有任何正確指示商標代理機構要如何支付商標申請的規費。然而公告發布有清楚的說明在20151130(星期一)之後,由於121號跟3號是政府官方假日,隨後於週末之後,在阿布扎比的商標局主辦公室或其他大公國的分支機構酋長將再接受紙本申請。

由於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局需要適應新的流程工作,可能會有一些不可預期的狀況發生,權利人應預期在12月的前幾週,其商標申請可能會有些延期。

原文: <http://www.rouse.com/magazine/news/on-line-filing-to-go-live-at-uae-trade-mark-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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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於「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監事聯席會議」,代表財經法委員會報告TRF爭議問題,並提出後續辦理事項的建議。就本次會議所準備的報告資料,論及TRF爭議的嚴重性、事實、案例及法律分析,建議可能的解決方向等,為能讓更多投資人及法律人理解TRF的問題,本所特別提供報告資料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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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法之刑罰規定 / 律師 吳英志  總編輯法學博士范國華主持律師

關於性騷擾防治法刑罰條款之規定,見於該法第25條,臚列如下:

第25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復關於職場性騷擾以外妨害性自主、妨害風化、妨害婚姻及妨害家庭之刑罰規定,臚列如下:

刑法第221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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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之刑罰規定 / 律師 吳英志  總編輯法學博士范國華主持律師

關於職業安全衛生法刑罰條款之規定,見於該法第40條及第41條,臚列如下:

第40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致發生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第一款之災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犯前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負責人外,對該法人亦科以前項之罰金。

第4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八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致發生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之災害。

二、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十七條第四項之規定。

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所發停工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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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之刑罰規定 / 律師 吳英志  總編輯法學博士范國華主持律師

關於就業服務法刑罰條款之規定,見於該法第63條及第64條,臚列如下:

第63

違反第四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第四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處前項之罰鍰或罰金。

第64  

違反第四十五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而違反第四十五條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第四十五條規定者,除依前二項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處各該項之罰鍰或罰金。

前開犯罪構成要件之條文內容,摘錄如下,請自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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