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國家為落實洗錢防制措施,設立各種投資或匯款審查機制,造成民眾多有政府加諸不必要限制之討論,是洗錢防制之內涵為何?目的何在即為必須被推廣與理解之概念。
一、 何謂洗錢?
洗錢就是「清洗黑錢」,即將各種特定犯罪不法所得,以不同手段掩飾、隱匿而使犯罪所得在形式上合法化,並避免被追查的行為 ,而洗錢犯罪通常包含了諸多前置犯罪,包含以多筆交易、虛設帳戶及公司、賭場、人頭、拆分、以現金置產、貨幣回購等方式隱匿犯罪收益來源並從中獲益 。而為免非法集團藉由上述管道將不法所得形式合法化,取得大量資金繼續從事不法活動,有礙現代社會道德價值及經濟發展,故世界各國均以打擊洗錢活動為目的,制定各項法規及稽核措施,希望能阻止洗錢活動 。
二、 現行相關制度組織各國為防制洗錢均研擬相關制度以為因應,然洗錢活動所涉範圍甚廣,各種商品、服務及金錢流向同時涉及諸多國家,僅靠各國獨自奮鬥實不足有效防制洗錢,是有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A)、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期整合各國資源與資訊有效防制洗錢活動;我國亦有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與金融情報中心之設置執行洗錢防制之工作。
三、 未落實洗錢防制之影響
洗錢防制措施常需加強審查或限制人民之投資、金融活動,造成民眾匯兌不便或有影響工商活動效率之討論 ;惟國家如未能通過國際組織之洗錢防制標準,將有被國際組織列為洗錢高風險國家名單成員,此結果將使他國金融體系在審視我國金融活動時更加嚴格,實際上將更嚴重的影響我國工商經濟活動的發展 。
總結以上論述,各國為減少犯罪所得被形式上合法化的情況,開啟跨國合作防堵不法金融流通之活動,而世界各國如欲繼續參與世界金融體系活動,即無獨善其身之可能,必須肩負起防制洗錢的重要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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