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Islamic Republic of Iran)

 

語言: 官方語言為波斯語(Persian),其他常用語言包括突厥語(Turkic)、庫德語(Kurdish)及亞美尼亞語(Armenian)。

首都: 德黑蘭(Tehran)

面積: 1,645,000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
位於中東地區,北與亞美尼亞、亞塞拜然、土庫曼及裏海為鄰,西與土耳其及伊拉克接壤,南濱波斯灣和阿曼灣,東與巴基斯坦、阿富汗交界。

人口: 約8,000萬人

宗教: 伊斯蘭教

幣制: 伊朗里亞爾(IRR)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

 

目 次

前言

一、       國際締約與優先權

二、       商標主要法源

三、       商標主管機關

四、       可註冊商標類型

A.   傳統類型商標

B. 非傳統類型商標

C. 特殊商標

五、         不得註冊商標之種類

六、         申請流程

七、         申請案審查內容

八、         異議

九、         註冊商標之權利

十、         商標移轉

十一、商標授權

十二、商標使用證明

十三、商標撤銷條件

十四、海關邊境保護

附表:伊朗參與之相關條約列表

 

伊朗自2002年因祕密發展核武計劃曝光,受到聯合國、歐盟及個別國家長達十餘年之嚴厲經濟制裁,致使石油收入銳減,貨幣貶值近2/3。

2016年經「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確認伊朗已履行核子協議後,美國及歐盟宣佈在2016年1月16日解除對伊朗之經濟與金融制裁,所有對伊朗之國際及單邊制裁基本上全部解除,各國均開始積極規劃拓銷伊朗市場,伊國枯竭之經濟將重獲新生[1]

惟因受長期經濟制裁,與外界金融往來困難,伊朗與國際銀行的通匯管道仍有待建立。

伊朗商標需透過登記註冊以取得商標權,採登記在先主義。商標如要使用於任何商品或服務,必須申請商標註冊。在案件進行正常的狀況(無異議提出),從申請到註冊約需6~8個月。

伊朗採用尼斯分類。可跨類申請,但須依類別計算,支付額外官費。

商標註冊有效期間自申請日起算10年,商標10年期滿前6個月可辦理延展,之後每10年續辦延展。

伊朗不強制要求已註冊商標須放上註冊標誌,實務上仍以加上註冊標示為宜,藉此得以公開宣示其註冊地位。如要使用註冊標誌,可選擇TM、SM及®符號,伊朗法律上並未承認®符號,但實務上承認。

關於伊朗商標之主要相關規定,請看眾律商標電子書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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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國商標制度實務指南 系列1:RCEP、TPP及台商主要申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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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電本所

商標諮詢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9點~晚上6點,12:00-13:00午休時間)來電,謝謝您

諮詢專線: 台北(02)2697-2999 | 新竹(03)667-5569

或來信 E-mail: info@zoomlaw.net

所長法學博士范國華律師敬啟

[1]    截至出版前,美國總統川普於2018年5月8日突然宣佈將退出伊朗核協議,並將重啟對伊朗的全面經濟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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