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其頓共和國

 

(Republic of Macedonia)

 

語言:馬其頓語

首都:史高比耶(Skopje)

面積:25,713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
位於巴爾幹半島,北接科索沃、塞爾維亞與蒙特內哥羅,西鄰阿爾巴尼亞,南接希臘,東鄰保加利亞。

人口:約210萬人

宗教:東正教及回教

幣制:戴納(Macedonian denar, MKD)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

 

目 次

前言

一、國際締約與優先權

二、商標主要法源

三、商標主管機關

四、可註冊商標類型

A.   傳統類型商標

B. 非傳統類型商標

C. 特殊商標

五、不得註冊商標之種類

六、申請流程

七、申請案審查內容

八、異議

九、註冊商標之權利

十、商標移轉

十一、商標授權

十二、商標使用證明

十三、商標撤銷條件

十四、海關邊境保護

附表:馬其頓參與之相關條約列表

 

馬其頓於1945年建國時,國名為「馬其頓人民共和國」,後更名為「馬其頓社會主義共和國」,隸屬於「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1991年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解體後獨立,改稱「馬其頓共和國」(Republic of Macedonia)。但此國名受到希臘的強烈反對[1],並予以經濟封鎖;1993年馬其頓共和國改以「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the former Yugoslav Republic of Macedonia, FYROM)的名稱加入聯合國。

註冊並非取得馬其頓商標權的唯一手段,如有充份之公眾知名度亦有可能獲得商標權之認可。在案件進行正常的狀況(無異議)時,從申請到註冊約需6~12個月,特別情況會延長到24個月。商標保護期自申請日起算10年,期滿每10年得續行延展。

馬其頓商標採用尼斯分類,可跨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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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電本所

商標諮詢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9點~晚上6點,12:00-13:00午休時間)來電,謝謝您

諮詢專線: 台北(02)2697-2999 | 新竹(03)667-5569

 

或來信 E-mail: info@zoomlaw.net

所長法學博士范國華律師敬啟

 

[1]    希臘認為古馬其頓人為古希臘人的一支,古馬其頓王國屬於希臘歷史。希臘北部上百萬人民素自認為係「馬其頓人」(Macedonian);馬其頓共和國屬斯拉夫人,也自認是馬其頓王國的繼承者。國名之爭有複雜的國際地緣政治因素。參閱:https://en.wikipedia.org/wiki/Macedonia_ naming_disp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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