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聯邦政府有移民法的管轄權。 然而,基於聯邦政府和省級政府之間的協議,省級政府可以透過“省提名移民方案” (Provincial Nominees Program) 提名想移民的人。另外, 聯邦政府也提供並管理各種的聯邦移民方案。
目前,加拿大的移民方案包括以下的 7 種方案:
1. 技術工人和專業人員(聯邦方案)Skilled workers and professionals (Federal Program)
2. 魁北克省技術工人 Quebec-selected skilled workers (適合有興趣在魁北克省工作和定居的人)
3. 加拿大經驗類移民 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有最近在加拿大的工作經驗,或已畢業,並於最近在加拿大工作)
4. 省提名 Provincial nominees(加拿大各省或地區的提名人, 適合想到特定省份定居和工作者)
5. 親屬移民 Family Sponsorship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以贊助某些家庭成員移民)
6. 住家看護 Live-in caregivers(對於那些有資格提供在私人家中照顧兒童,老人或殘疾人士者)
7. 難民 Refugees(害怕返回自己原居國的人)
除了移民方案以外,也有暫時居留簽證和許可證可提供給有興趣到加拿大訪問,學習或暫時在加拿大工作的人。
參考資料: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http://www.cic.gc.ca/english/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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