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共和國
Republic of India
語言:英語及印度語,另有21種地方語言亦列為官方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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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新德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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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3,287,240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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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位於亞洲次大陸,向南深入印度洋,東濱孟加拉灣,西濱阿拉伯海,東北與中國大陸、尼泊爾、不丹交界,西北與巴基斯坦接壤,東與孟加拉、緬甸為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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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13億2,680萬人(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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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印度教、回教、基督教、錫克教、佛教、耆那教(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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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制:盧比(Rup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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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 |
目次 | |
前言 一、 國際締約與優先權 二、 商標主要法源 三、 商標主管機關 四、 可註冊商標類型 A. 傳統類型商標 B. 非傳統類型商標 C. 特殊商標 五、 不得註冊商標之種類 六、 申請流程 |
七、 申請案審查內容 八、 異議 九、 註冊商標之權利 十、 商標移轉 十一、 商標授權 十二、商標使用證明 十三、商標撤銷條件 十四、海關邊境保護 附表: 印度參與之相關條約列表 |
印度商標為先使用主義,註冊非取得商標權的唯一手段,先使用亦可取得商標權。正常的狀況(無異議),從申請到註冊平均約需24-36個月。商標有效期間為自申請日起算10年。每10年可續作延展。
印度係採用尼斯分類,商標申請可跨類申請,費用依申請類別數量核算。
對於已註冊商標是否要放上註冊標誌,並無強制規定,已註冊商標應標示商標註冊號碼或®符號,未註冊商標應標注™。未註冊商標如標注為已註冊係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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