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商「百尺竿頭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百尺公司),今(2016)年5月底宣布以每股128元(溢價幅度達21.9%),公開收購3800萬股樂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樂陞公司)普通股股票,亦表示此次公開收購係以財務投資人的角度,增加對樂陞公司持股,與經營權無涉。惟本件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後,公開收購人百尺公司卻以在公開收購過程中,市場上的眾多謠言及投機者大量拋售股票造成股價波動與大幅下跌,致百尺公司發生資金調度困難,決議不完成本次公開收購之交割,因而退還交存之樂陞公司股份予應賣人,此一公開收購流程致樂陞公司市值蒸發40% (樂陞公司股價表現如下表),亦成為第一宗公開收購違約交割案。
資料來源:鉅亨網
由於百尺公司係2014年9月登記成立的僑外資公司,資本額僅5千萬元,其於收購案的最後一天,始表示無力繳款而致樂陞公司股票重挫,又應賣人已經繳交股票無法交易,只能被迫承擔該跌價損失。
應賣投資人得依與百尺公司成立之收購契約,擇一主張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下,(請求權時效為15年):
- 解除系爭公開收購契約,並向百尺公司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投資人得自行將催告暨解除契約函送達至百尺公司,並於所定催告期限到期、原公開收購契約解除後,自行向百尺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民法第 260 條等規定負原契約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責任。
- 不解除契約,而訴請百尺竿頭給付每股新台幣 128 元之收購價款: 惟此一請求仍須視法院是否認可,且百尺公司仍可能拒絕履約或提出同時履行抗辯。
為避免海外求償不易,投資人除得自行向法院提起訴訟外,亦得授與訴訟實施權予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提起團體訴訟,辦理後續求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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