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大概介紹TRF爭議是否有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適用的問題,接著本篇是要針對TRF爭議處理管道作簡單的比較。
TRF爭議,可以申請評議嗎?
據報載[1],「…金管會也於上周提出4大排解投資人糾紛的管道,不同投資金額和規模的投資人可和銀行協商和解、進行評議、或循調處機制解決,最後也可走上具法律強制力的仲裁管道。…」
投資人可和銀行「進行評議」這個說法,以現行規範下,TRF投資人想要依循評議制度解決與銀行間的TRF爭議,也許只能用在104年6月2日以前,銀行所承作非專業客戶TRF業務的情況;或是某些情況(例如將TRF推銷給不符合專業客戶條件的自然人或法人、或是讓風險承受度低的投資人誤信TRF是低風險高報酬的投資、交易後,才補簽風險告知書等情況),在金融業者嚴重違規,在105年1月30以後,在國內承作「非專業客戶」的TRF買賣的情形。
依報載所言的4種協助TRF投資人排解糾紛管道,加以分析。以目前與銀行發生人民幣TRF爭議的中小企業來說,能夠真正發揮作用的或許是金管會礙於各方壓力函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為部分投資人例外增設「TRF糾紛的調處機制」[2][3][4]。依此管道,可以向評議中心申請調處的投資人資格為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總資產逾新臺幣5,000萬元之法人及OBU之台資客戶。若調處不成立,TRF爭議投資人,可另尋其他法律途徑解決紛爭,但要注意請求權時效問題。
TRF爭議處理管道比較
方式 |
適用者 |
優點 |
缺點 |
與銀行和解 |
所有投資人 |
需兩方對和解方案皆有共識,雙方都同意,問題即解決 |
可能雙方各持己見,互不退讓,難有共識 |
評議中心調處 |
|
評議委員居中調處,原則3個月內作成,必要時,得延長 免費調處 |
未具強制執行力 |
提付仲裁 |
所有投資人 且雙方有仲裁合意 |
6~9個月內有結果 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
申請人須先支付仲裁費,依提付仲裁金額比率支付 |
訴訟 |
所有投資人 |
具強制執行力 |
時間較冗長、成本較高 |
評議中心評議 |
極端情況,銀行違規販售TRF給「非專業客戶」之金融消費者 |
評議前會先試行調處 原則3個月內評議委員會須作成評議決定,必要時得延長 費用由金融業者繳納 |
一定額度以下,即100萬元內 |
*部份表格資料來自[5],先予敘明。
TRF爭議走可否「仲裁」?
日前據2016.9.6報載[6],金管會在上周五發函銀行公會,通令全體國銀不得拒絕受理TRF受害者的仲裁申請,否則必要時將祭出行政裁罰。
若報載屬實金管會對銀行的要求,可確實讓銀行同意仲裁,則TRF爭議案件使用仲裁管道的需求,可預期會有相當成長。仲裁在程序上具有快速、彈性、不公開等特點,仲裁人具有專業知識,可能可以比訴訟法官更能迅速有效地切入問題核心。
然而TRF爭議案件的投資人,不要認為只要進入仲裁程序,仲裁的結果就會自己有利。卻忽略了仲裁沒有像訴訟一樣的上訴制度,仲裁判斷與法院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等相關規定。若仲裁後,TRF爭議案件的投資人對仲裁判斷的結果還是不滿意時,因為仲裁判斷是最終的決定,除非有仲裁法(第40條第1項)所列的例外情形,否則,原則上是不能提起撤銷仲裁判斷之訴。也就是說,幾乎沒有翻盤的空間。
小結
最後,無論TRF投資人是選擇與銀行協商和解、或在評議中心進行評議、或申請調處、或是仲裁、或訴訟等管道進行救濟,事前的專業諮詢、有利事證的蒐集等是TRF投資人宜先做好且必要的準備工作,方能擬訂定各種策略,以期能獲得所希望的最適解決結果。
參考資料
1. 銀行賣TRF傳幫企業作假帳 金管會啟動專案金檢 2016年04月18日 http://www.storm.mg/article/105118
2. 專家傳真-賭場永不打烊 只是客人不同─從建置TRF糾紛調處機制談起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420000073-260202
3.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TRF暨類似商品爭議調處專區 」 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Arti=1265&Lang=1&Role=1
4. 金管會新聞稿: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將自105年4月15日開始受理銀行辦理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所生爭議事件之調處2016-04-14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604140002&aplistdn=ou=news,ou=multisite,ou=chinese,ou=ap_root,o=fsc,c=tw&dtable=News
5. 解決TRF爭議 4箭齊發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415000113-260205
6. 金管會下令 TRF仲裁申請 銀行不可拒絕 必要時將祭出行政裁罰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906000052-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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