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分類用正方小圖-03六女戰七男的新聞,讓網路鄉民沸騰,紛紛跪求載點,也吸引了檢察官的目光[1]。攝影著作為著作權法所明示的著作種類[2],但是,若屬帶有情色表現的攝影著作,是否同樣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那些下載照片的人,是否有侵害該位『色淫師』的著作財產權?

早期實務[3]基於公序良俗等理由,否認情色著作得受著作權法保障。然而,受國際潮流及社會風氣等影響,近年來,實務見解一改先前的保守見解,認為對於情色著作之管制與權利行使,應脫鉤處理,不能因為其著作的性質帶有情色素材,即否定期原創性,而認為不得享有著作權[4]

其實著作權之保護,某程度上與言論自由權之行使有密切的關係,現今主流國家縱使有對猥褻著作採取嚴格管制,但仍未將其排除在著作權法保護之外,所以,情色著作得享有著作財產權之保障,並非立法上的漏洞,而是立法者的有意安排。著作權法之立法目的,係透過對於思想表達之保護,鼓勵人們進行各種形式的創作,以豐富人類的文化內涵,而情色創作或許難登大雅之堂,但也仍屬思想之表達,給予其著作權之保障,與鼓勵創作之目的並不相違。至此,該位『色淫師』的帶有情慾色彩攝影著作,必然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

所以下載那些照片的人,是否就侵害了『色淫師』的著作財產權?其實,在網路上下載他人著作,本質上是一個重製的行為,依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除經著作權人同意外,否則應屬違法的重製,縱使著作權人已將該著作公開分享在社群網站任人瀏覽,亦不代表著作權人同意他人隨意重製其著作。所以,即便是情色著作,任意下載,仍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可能。

 

[2]著作權法第5條第1項第5款。

[3]最高法院88年台上字第250號刑事判決:基於既得權之保障仍需受公序良俗限制之原則,色情光碟片非屬著作權法所稱之著作,不受著作權法之保障。

[4]智財法院101年刑智上易字第74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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