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十篇文章公告:判決與法律命令之解析、契約與商業模式之範例
提供企業從事國內外商務交易上,所須知的各種法律規定及其風險的預防控管,而就各種法律規定、各項商業模式、各別法院判決與常用契約範本而寫的參考文章。本部落格之文章可讀性高、內容廣泛,從日常生活常見的買賣、租賃、公寓大廈管理到公司經營常見的產業模式、新創募資、合夥協議、投資併購、盡職調查、勞資關係、公司治理、上市上櫃、證券交易、技術移轉、經銷代理、國際商品買賣、供應鏈協議(OBM、ODM、OEM)、專利、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保護相關之題目都有。本部落格的文章及其回覆,不代表本所的正式法律意見。如需進行各種商業交易的合法審查、各國商務契約的草擬談判、提起訴訟或應訊應訴、專利商標著作權之申請、授權及訴訟。 請就近聯繫 請聯繫新竹所03-668-2582 E-mail:info@zoomlaw.net 本所詳細資訊請自行參閱:http://www.zoomlaw.net 所長法學博士范國華律師敬啟

中國大陸專利制度與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我國人民在中國大陸申請專利商標案件超過兩萬多,因此國人於中國大陸面臨的智慧財產權問題也許多,我們有必要去了解中國大陸在智財權方面制,保護自己的權。中國大陸專利審查制度發明專利採行早期公佈、請求審查制,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採行初步審查制。實用新型專利的一個輔助審查程式是,在涉及實用新型專利的侵權糾紛案件中,法院和專利管理部門可以要求權利人出具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檢索報告,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實用新型專利審查制度的不足。

 

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是保障國人智慧財產權的協議世界主要國家如美國、歐盟等,為了保障他們企業及人民的智慧財產權,都會透過協商要求中國大陸加強保護。

所以,兩岸於民國99629日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並自同年912日生效,本協議就是參考這些國家的作法,透過與中國大陸洽簽協議的方式,加強雙方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與合作,但本協議將更為具體,並建立兩岸溝通平台與協調處理機制,以更直接、有效及快速地協助國人解決在中國大陸面臨的智慧財產權的問題,並提升智慧財產權的創新、應用、管理及保護。

 

「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重要內容主要有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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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商標法簡介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何銘凱秘書

 

        土耳其商標申請程序是由土耳其專利局 ( TPE, Türk Patent Enstitüsü )負責處理,並依照1995年頒布的商標法 Decree-Law No. 556 施行 ( 最新修訂於2002年10月2日生效 )

        在土耳其註冊商標,其專用期限為申請日起10年,專用期限到期前六個月內需申請延展,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爲10年 ( 若未在專用期限到期前六個月內申請延展者,有6個月的寬展期,但申請人需依規定繳納罰金 )。

        註冊商標程序在提交申請之後一年時間內完成,針對申請文件作程序審查,如有不符規定者,主管機關會發函通知申請人於2個月內補正。再來是否具有商業使用用途不是申請階段的要求,即商標申請階段無須提供該標識被用於商業用途的證明,亦無須證明申請者具有使用該標識的意圖,但土耳其法律規定,於專用期限最初的五年限期過後要進行商業上使用,才能維持商標註冊的有效性 ( Decree-Law No. 556 第14條 ) ,即註冊商標連續超過5年未使用,該商標即成為得撤銷之標的。

        在申請商標程序審查中,土耳其專利局 ( TPE ) 有駁回商標申請決定,其中先有商標的存在是駁回商標申請的絕對理由,商標相似性在土耳其被視為臨時駁回商標申請的一個絕對理由;當土耳其專利局收到一商標註冊申請時,當局會在已註冊商標中進行搜索,以確認是否已經有其他人註冊或申請註冊相同或類似的商標。如果專利局發現存在相同或相似商標,它將駁回這份申請並會指出作為駁回依據的已註冊商標,主管機關並不會給予申請人提出答辯之機會。即使該註冊商標的所有者同意後者被註冊,也無法取消其臨時駁回決定。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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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專利工程師 楊明樺

2014-09-04

 

一、前言

請求項記載務求明確、簡潔,除了明確保護發明專利技術特徵外、更可達到審查簡便、減少審查誤判之雙贏目標。以下針對連接用詞、數值界定方面之不明確記載作說明。

 

二、使用「除…之外」、「非…」或類似負面詞性用語。

為了迴避先前技術,可能會採用負面詞性用語,但卻造成請求項之特定技術領域不明確。以下舉例解說:

 

(1)   若說明書與實施例中無揭露,則請求項不可使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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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期 活 動 】

2018年新竹地方法院第一屆全球科技法律論壇

論全球營業秘密保護及專利訴訟實務

論壇時間:2018年12月7日

報名詳情請看:http://https://www.surveycake.com/s/dV8mO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專利工程師楊明樺

2014-09-04

一、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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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專利工程師楊明樺

2014-09-04

 

一、前言

民國56年在關稅法第十五條,早訂定關於侵害專利權、商標權及著作權之物品不得進口輸入,而商標法、著作權法分別已修正制定相關之邊境保護措施,迄今專利法尚未予以修正,以有效禁止外國侵權競爭產品之進入我國,未能具體落實專利權之邊境保護。

 

二、邊境保護措施

Apple2010年向我國知名大廠HTC提起專利訴訟,於隔年12月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訴請「禁止進口令」,導致HTC新款手機延後上市錯失龐大商機。國際大廠因專利訴訟申請禁止進口之案例屢見不鮮,而各國邊境保護之法源依據,如美國關稅法337、歐盟「有關保護智慧財產權之邊境措施規則」、日本「關稅法及關稅法施行令」韓國「不公平國際貿易行為調查及工業損害賠償法」以及中國大陸「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

我國關於「專利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專利邊境保護措施條文),經立法院於10313日三讀通過,103122日總統令公布,由行政院核定自103324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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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專利工程師楊明樺

2014-09-03

 

一、前言

根據專利法申請專利範圍」是用以界定申請專利之發明,其中至少一項以上之請求項,且應以明確、簡潔之方式記載各請求項,而也必須為說明書內容所支持。以下針對請求項之範疇界定發明之技術特徵來探討之。

 

二、何謂明確

具有通常知識者由請求項之記載內容,即可清楚明白其意義而不會對申請專利範圍產生困惑不知的情況。根據發明專利實體審查中,具體描述定義:

  1. 1.          每一請求項中記載之範疇與必要技術特徵應明確,且請求項之間的依附關係必須明確。
  2. 2.          說明書、圖式及申請時的通常知識,得以輔佐解釋以明確傳達請求項之記載內容。

 

三、請求項之範疇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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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專利工程師楊明樺

2014-09-03

 

 

 

 

撰寫申請專利範圍力求以簡潔漂亮之請求項來明確描述所欲主張的專利權範圍。以下針對附屬項依附關係與獨立項連結詞語法簡述在撰寫申請專利範圍上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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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專利工程師楊明樺

2014-09-03

 

 

一、前言

 

請求項之記載以明確、簡潔為目標,故避免在請求項中重複記載相同內容,所以常常引用前一請求項的方式來記載後一請求項。因此若引用記載之形式導致請求項不明確,例如引用之申請標的或技術特徵所造成疑慮或不一致等問題,應避免之;以下針對請求項附屬項記載方面作說明。

 

二、附屬項之引用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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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總所長 范國華律師,受邀於今日-(9月18日下午)之「台商智財權糾紛案例解析研討會」中,分享「台商智財權管理與實務方法論-解析中國大陸商業秘密糾紛的攻防」!現場與會嘉賓對於范律師的分享更於Q&A時踴躍參與詢問!對此議題有興趣卻未能與會的朋友們也歡迎您致電本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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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ine Chen                             

Internship: Personal Essay

 

       

For the past month and a half, I have been interning at Zoomlaw Attorneys- At-Law. This has been an eye opening experience for me, as it was both my first time working at an internship and my first time truly encountering the profession of law. While I’ve always had an interest in going towards the direction of law and have had multiple teachers and acquaintances suggest that I take up this area of study, I never actually had any friends or family that participated in the discipline. Basically, I was dreaming blindly with no practical knowledge at all.

       

      

Through this internship, I really do feel like I’ve learned a lot. Though as a high school intern, I could not participate directly in a lot of the processes going on in the office, just being able to take in the atmosphere around me was new and exciting. Being at a “traditional” nine-to-five job felt like quite a grown up thing to do, and gave me a small peek into what my future may have in 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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